中共普安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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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普安县红十字会党组关于十三届县委第三轮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向社会公开)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部署,2022年11月初至12月中旬,县委第三轮巡察第四巡察组对县红十字会党组进行了巡察。2023年1月16日,县委巡察组向县红十字会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时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采取集中学习与个人自学的方式进行学习。二是及时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结合红十字会主要职责,深入学深学透,持续在学懂弄通上下功夫。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普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群团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和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学习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2月15日采取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会事业重要讲话摘要汇编》,并提出了贯彻落实意见。

问题二: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事业的重要讲话精神学用结合不够紧密

整改措施:持续利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深入系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习近平总书记近期重要讲话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细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的原文原著,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红十字会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筹资募捐、志愿服务等工作提出切实可行的贯彻落实措施。

整改成效:一是制定《普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纳入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2月15日采取主题党日集中学习的方式,组织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对红十字会事业重要讲话摘要汇编》。三是2023年2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和对群团改革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并研究了贯彻落实措施。

问题三: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红十字会的有关政策重视不够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相关政策的学习,年初制定学习计划时将党中央关于红十字会的有关政策纳入学习计划,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常态化学习红十字会有关政策及法规。二是对《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等法规,通过召开党组会议集中学习,并按要求开展好会员管理、志愿服务等工作。

整改成效:加强对红十字会相关政策的学习,一是制定《普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党中央关于红十字会的有关政策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二是2023年3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会员管理办法》《人体器官捐献登记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志愿服务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0〕2号)、《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3〕5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人道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3〕6号)。

问题四:学习贯彻党中央关于红十字会的有关政策不深入

整改措施: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深入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4)》《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9修订)》,并结合红十字会“三救三献”工作职责提出具体的贯彻落实意见,并贯彻落实。

整改成效:2023年3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4)》《中国红十字会章程(2019修订)》,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普安县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20-2024)>工作措施》。

问题五:政治意识不强,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够有力

整改措施:加强党的政治建设,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摆在首位,把政治标准和政治要求贯穿党的建设和各项工作,不断增强党员干部的政治意识。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中央、省委、州委决策部署和县委工作安排,结合实际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采取集中学习的方式,认真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精神,并结合红十字会职能职责制定本单位实施方案。

     整改成效:2023年3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并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普安县红十字会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群团工作意见>实施方案》。

问题六: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责任制落实有差距。履行主体责任不到位,网络舆情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长期未调整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坚守意识形态阵地,坚持党管意识形态,牢牢把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权和主导权。二是坚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将意识形态纳入重要议事范畴和班子述职重要内容,定期或不定期分析意识形态形势,推动会机关党员干部旗帜鲜明站在意识形态第一线。三是认真落实党组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实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各负其责,抓好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四是认真履行主体责任,完善意识形态相关文件管理,将意识形态工作文件整理归档,“举一反三”开展自查,根据人事变动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

整改成效:2022年12月6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修改完善了《普安县红十字会网络舆情管理制度》,调整了普安县红十字会网络舆情领导小组。     

问题七:对意识形态工作重视不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力

整改措施:一是进一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继续以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为主线,继续把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目标管理,纳入干部年度考核,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党建工作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是坚持不懈抓好理论学习。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为重点,以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主要内容,创新理论学习方式,丰富理论学习内容,切实好理论学习教育。三是党组书记做到意识形态工作亲自部署、重要意识形态问题亲自过问、重大意识形态事件亲自处置;定期召开会议分析研判查找意识形态领域风险隐患,对重大事件、重要情况、重大社情民意中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有针对性地进行引导;对红十字会领域风险点进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四是认真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按照县委的安排部署,按时向上级党组织汇报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整改成效:一是2022年底向县委宣传部汇报了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二是2022年度领导干部考核和党建工作述职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和党建工作述职内容,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时已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领导干部对照检查内容。三是制定《普安县红十字会2023年度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维护意识形态安全的重要论述纳入学习内容。四是党组书记定期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意识形态工作,整改结束前共召开意识形态工作会议3次。

问题八:基层红十字会组织重建轻管,职能作用未发挥

整改措施:建管并重,加强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的管理和指导,不断增强基层组织活力、吸引力和凝聚力,提升基层组织服务群众能力,推动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起来、活起来、强起来,着力打造群众身边的红十字会,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整改成效:2023年2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成立2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换届工作指导小组,指导64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进行换届工作。在指导换届过程中,由于部分红十字会基层组织成立时间较长,已不具备成立的条件,县红十字会对不符合条件的进行撤销,然后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红字〔2020〕19号)文件精神,采取退一补一的原则发展新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对符合条件新成立基层红十字会的单位,指导成立基层红十字会。共指导50个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完成换届,发展新的红十字会基层组织14个。

问题九:推动红十字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部门联动机制建设有差距

整改措施:结合红十字会职能职责,加强与应急、消防、医疗等机构的协调联系,建立应急救援联动机制,充分发挥红十字会的职能作用。

整改成效:加强与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的联系,整合现有应急救援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应急救援指挥体系,使各部门、各社会救援力量在处置灾害和突发事件中分工明确、密切协作,确保完成各类应急救援任务,县红十字会、县应急管理局、县卫生健康局、县消防救援大队联合建立了《普安县红十字应急救援联动工作机制》。

问题十:推动红十字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与村(社区)服务工作有差距,助推乡村振兴工作乏力

整改措施:认真贯彻落实《中国红十字会志愿服务管理办法》,积极组织红十字志愿工作者参与村(社区)服务,充分发挥驻村优势,组织群众参与志愿服务,营造人人参与奉献的工作氛围,助推乡村振兴工作。

整改成效:充分发挥驻村帮扶工作优势,在帮扶点大湾村和戈汆村由单位驻村干部积极组织群众参与特殊困难群体走访慰问、森林防火、防范电信网络诈骗、安全生产、传染病防控知识宣传等志愿服务活动,积极营造人人参与奉献的工作氛围。

问题十一:推动红十字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救护培训工作开展不全面,应急救护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积极争取省、州救护培训师资力量,加大应急救护培训普及力度,不断拓宽救护培训普及面,提高我县应急救护知识普及率;严格按照上级有关文件要求,加强与特殊行业的联系,2023年3月底前在特殊行业开展救护知识普及培训。

整改成效:2023年2月17日,邀请贵州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培训师梅立金老师在普安县才华实业有限公司开展应急救护持证培训,普安县才华实业有限公司、阿里巴巴(普安)客服中心15名员工参加培训,通过理论培训和实操考核,所有学员全部考核合格。2023年3月3日,邀请贵州省红十字会应急救护培训中心培训师梅立金老师在县住建局会议室对建筑、燃气等特殊行业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参加培训人员30人。2023年4月12日,县红十字会救护培训师陈娟到消防大队开展应急救护培训,参加培训人员20人。

问题十二:推动红十字会事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筹措和储备救灾救助款物力度不够,应对重大突发事件能力不足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红十字会灾害救助规则》,结合红十字会职责,积极对接发生灾害的乡镇,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性开展社会募捐筹集救灾款物,充分发挥县红十字会职能作用;加大筹资募捐力度,坚决破除等靠要的思想,采取社会筹资、网络众筹相结合的筹资模式,积极筹措救灾物资、资金参与应急救援工作,不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在人道领域的助手和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我县财政状况,已经申报预算应急救援资金2万元;二是加强与县内县外爱心企业和爱心人士联系和沟通,多形式、多渠道地开展救灾救助资金的筹措工作;三是加大救灾救助物资的储备工作力度,整改结束前,我会已储备小发电机43个、救灾帐篷1顶、救灾单架 9个、救灾油100桶、救灾米100袋,为充分发挥储备物资的救助作用,其中小发电机43个、救灾油100桶、救灾米100袋已发放。四是大力宣传“天使阳光基金”“小天使基金”,帮助14岁以下家庭困难先天性心脏病患者和18岁以下白血病患者完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中国红十字基金会审核通过后获救助。

问题十三: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够到位,宣传工作需要加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对核心业务“三救三献”的宣传和品牌宣传。结合“5·8世界红十字日、“6·14世界献血者日、世界急救日等特殊时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无偿献血、造血干细胞捐献和器官捐献。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全面提升红十字文化传播能力。二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微博等网络平台实时报道工作动态,积极与县融媒体中心沟通联系,借用他们的优势传播“人道、博爱、奉献”的红十字精神。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主动向县融媒体中心提供新闻线索、报送宣传稿件,所报送信息被贵州日报报刊社天眼新闻采用1次、天下普安微信公众号发布1次。二是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单位信息,整改结束前共发布信息11条。

问题十四: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够到位,“三救三献”工作有待提升,应急预案更新不及时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普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及时修订完善县红十字会应急预案,确保一旦发生灾情,能够及时响应,有效参与救援,充分发挥红十字会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和人道助手作用。

整改成效:根据《中国红十字会总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贵州省自然灾害应急预案》《普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修订完善了《普安县红十字会自然灾害等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

问题十五:弘扬人道、博爱、奉献精神不够到位,“三救三献”工作有待提升,未成立应急救援队伍

整改措施:加强对红十字应急救援队伍的建设,强化红十字救援队的常态化培训演练,提升红十字救援的专业化水平,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各类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的救灾救助工作,进一步发挥红十字会在社会应急管理和灾害救援中的积极作用。

整改成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红十字会法》《中国红十字会章程》的规定,普安县红十字会加强与县消防救援大队联系,结合我县救灾救援工作的实际,组建了应急救援队伍1支。                            

问题十六:社会募捐工作不够主动,募捐成效不明显

整改措施:加大筹资募捐力度,坚决破除等靠要的思想,采取社会筹资、网络众筹、主动对接爱心企业、爱心人士相结合的筹资模式,打造多元化、多渠道的筹资工作格局,扭转筹资募捐下滑势头,确保筹资募捐工作有新突破。

整改成效:一是积极主动开展募捐工作,加大筹资募捐工作力度,争取2023年筹资募捐工作取得新的突破。2023年州红十字会下达的筹资募捐任务数为247万元,2023年第一季度,我会已募捐资金82万元(其中50万元定向用于支持高棉乡发展核桃产业,30万元定向用于普安县第二中学设立师生助学金,2万元用于楼下镇堵嘎村驻村干部、村干部生活费及食堂工人工资);二是四川雅翎企业管理有限公司意向向县红十字会进行资金捐赠,捐赠金额每月1500元,捐赠时间暂定为五年,捐赠资金定向用于青山镇四街周明江家庭;三是拟在“5.8人道公益日”期间参加全省红十字会系统网上募捐活动,捐赠资金按省红十字会的要求开展工作。

问题十七:文风不实,形式主义不同程度存在

整改措施:一是教育引导干部注重日常学习,切实引以为戒,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二是及时修改完善《普安县红十字会公文办理制度》,单位发文严格按制度执行,并认真执行“三审三校”制度。三是对拟稿人员张某某进行预防提醒约谈,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修改完善了《普安县红十字会公文办理制度》。二是对张某某进行预防提醒约谈。

问题十八:收取款物时未出具凭据,存在廉洁风险

整改措施:加强对财务人员的教育管理,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及财务管理相关规定,按规定出具相应票据,坚决杜绝类似问题的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经财务人员和财政局相关同志联系,咨询未开具的相关票据能否补开收据,通过对接,需要开具的相关票据只能在年度内完成,现已不能补开。二是3月22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会上组织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会费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0〕2号)、《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3〕5号)、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人道基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中红字〔2023〕6号),要求财务人员按规定开展好相关工作。

问题十九:主动接受监督意识不强,捐赠信息公开不及时

整改措施:完善捐赠款物信息公示制度,常规性捐赠按年度对接收到的捐赠款物使用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示,特殊情况开展的捐赠活动,要对接收到的款物及时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整改成效:一是结合单位实际,制定了《普安县红十字会捐赠信息公开制度》。二是2023年2月24日,在政府门户网站对2022年接收款物情况进行了公示。

问题二十:仓库管理不规范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物资仓库的管理,及时研究制定库房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和规范物资台账,完善入库手续,安排专职管理人员,储备库钥匙统一保管,严格管理出入库登记,做到底数清楚、存放有序。二是加大仓库的管理,明确仓库管理人员对仓库进行管理,定期进行清扫,保持仓库的干燥、整洁,同时由库房管理人员做好防火、防潮、防盗、防鼠等工人。三是由分管领导负责,组织人员对即将超过保质期或临近霉变的物资进行清点,将清点情况提请党组会议研究,按程序进行有效处置。

整改成效:一是研究制定了《普安县红十字会仓库管理制度》,对物资库房实行了双人双锁,由库房分管领导和管理人员进行管理。二是组织人员对库房物资进行了清点、登记,并按物资类别进行了分类存放。三是对库房进行了防火、防潮、防盗、防鼠等全面排查,严防物资受损受潮及火灾隐患的发生。四是经组织人员进行清点,未发现超过保质期和临近霉变的物资,有少量物品(鞋子)的外包装有受潮现象,但包装盒内物品未霉变,已对包装盒受潮的物品更换了外包装,并发放完毕。

问题二十一:物资发放不及时

整改措施:坚持物资快进快出,对上级下拨和其他捐赠的物资,尤其对有保质期限的物资,要在最短时间内及时将物资发放到需要的地方。

整改成效:一是2019年入库的1箱凉鞋、1箱雨衣、2箱睡衣、6箱童鞋、10箱裤子及时分配发放:1箱雨衣、2箱睡衣发放到硝洞村,6箱童鞋分别发放到硝洞村2箱、罗汉镇4箱,10箱裤子分别发放到硝洞村2箱、大湾村1箱、凉水村4箱、县一中3箱。二是2023年1月11日,州红十字会下发了《黔西南州红十字会关于物资分配的通知》,县红十字会于1月17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物资的分配,并组织人员及时发放到位。

问题二十二:党的领导弱化,党组织领导作用发挥不强

整改措施:加强党对红十字会工作的领导,及时召开党组会议研究调整领导班子分工,调整党员领导干部分管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工作,确保充分发挥党组织领导作用。

整改成效:2023年1月31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调整领导班子分工,将基层组织建设工作调整为党员领导干部分管。

问题二十三:党建工作重视不够,组织建设工作滞后,开展党务工作不规范

整改措施: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普安县委《关于同意设立普安县红十字会党组的批复》,及时雕刻启用“中国共产党普安县红十字会党组”公章。

整改成效:根据《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和中共普安县委《关于同意设立普安县红十字会党组的批复》,2022年11月17日,雕刻启用了“中国共产党普安县红十字会党组”公章。

问题二十四:党建工作重视不够,制度建设不规范

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修改完善“三会一课”制度等党内制度,加强制度的约束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整改成效:修订完善了《普安县红十字会党支部“三会一课”制度及考核管理办法》。

问题二十五:党建工作重视不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和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有差距

整改措施: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结合红十字会党支部实际,按要求召开党员大会,按月组织开展主题党日活动,并规范做好记录和资料收集归档。 

整改成效:一是2023年制定工作计划时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二是认真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思想政治学习教育,牢固树立宗旨意识和服务观念。整改结束前,开展党员集中学习1次,召开组织生活会1次,上党课1次,开展主题党日活动3次,并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和资料的收集。

问题二十六: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召开组织生活会缺少“辣味”

整改措施:严肃党内政治生活,召开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时,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严肃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自我批评要联系实际、针对问题、触及思想,不遮遮掩掩、不避重就轻,不得以讲道理、谈体会代替摆问题,不得以班子问题、下级问题代替个人问题。相互批评要出于公心、直接了当,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改进意见,防止以提希望代替点问题,以工作建议代替批评意见,以会前批评式谈话代替会上批评。党员领导干部对待批评意见要有则改之、无则加勉,不搞无原则纷争,也不搞一团和气。

整改成效:召开2022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时,4名党员之间开展了严肃认真的批评与自我批评,相互批评直接了当,从具体问题表现入手,既指出差距不足,又提出了改进意见。

问题二十七:执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不严格

整改措施:一是坚持从严治党,坚持严格按党章办事,按《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选举,严肃认真抓好基层党组织的换届选举工作。二是认真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支部换届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执行。

整改成效:一是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条例》。二是2022年12月6日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支部书记换届选举。

问题二十八:基层组织建设指导不够,选举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加强对业务知识的学习,进一步提高业务能力和业务水平,认真组织学习《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加强对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严格按章程规范选举程序。

整改成效:认真组织学习了《中国红十字会章程》和《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印发<中国红十字会总会关于加强红十字会基层组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中红字〔2020〕19号)文件精神,提高干部业务能力,加强对大湾村、普安县第一中学2个基层红十字会的指导,指导大湾村、普安县第一中学完善了相关档案资料。

问题二十九: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待加强,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有差距

整改措施: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党组书记切实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召开党组专题会议研究部署全面从严治党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整改成效:2023年2月10日召开党组(扩大)会议,对2022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总结,安排部署2023年全面从严治党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问题三十:履行“一岗双责”不够有力,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有待加强,制度建设滞后,内控机制缺失

整改措施: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完善人道救助金管理、备灾仓库管理、志愿者招募管理、捐赠工作管理等相关制度,形成用制度管人、管物的机制体制,堵塞管理漏洞和廉洁风险。

整改成效:研究制定了《普安县红十字会仓库管理制度》《普安县红十字会志愿者招募制度》《普安县红十字会人道基金管理办法》《普安县红十字会捐赠工作管理办法》。

问题三十一:派驻监督不够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抓主要矛盾和矛盾主要方面的能力有待提升,监督针对性不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制度的建设,建立健全完善相关制度,用严明的制度、严格的执行、严密的监督,维护制度的严肃性,真正形成用制度管人、管事、管权的良好局面;二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每月不定期对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开展督查。

整改成效: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每月定期不定期到红十字会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红十字事业等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贯彻落实省州县安排的相关工作任务及上级有关会议精神方面,以及《普安县红十字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制度建设方面、捐赠款物发放方面进行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

问题三十二:派驻监督不够到位,“探头”作用发挥不充分,监督方式单一,监督质效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每月不定期对县红十字会各项工作开展督查;二是对县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物资、资金随机抽查;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邀请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参会。四是持续开展“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学习,以反面典型案例警醒干部职工,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法纪意识,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从严要求自己,防止违规违纪或违法发生。

整改成效:一是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每月不定期到县红十字会开展各项工作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二是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对县红十字会接收的捐赠物资、资金进行随机抽查,对存在的问题限期进行整改。三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会议制度,召开“三重一大”会议时邀请县纪委县监委派驻第七纪检监察组相关人员参会。四是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和“会前一刻钟”警示教育,以反面典型案例警醒干部职工,增强干部职工拒腐防变的自觉性,进一步提高法纪意识,从反面教材中汲取教训,从严要求自己,防止违规违纪或违法发生。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59-7236815;QQ邮箱304174617@qq.com。

中共普安县红十字会党组

                              2025年6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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