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关于公布全县2025年城区防洪等重点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政府(办事处),县防指各成员单位:
为做好我县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切实保障防洪和用水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贵州省防洪条例》《贵州省抗旱办法》等有关规定,落实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经县政府同意,现将全县2025年城区防洪、尾矿库、垃圾填埋场、工业园区、移民安置区、旅游景区、学校及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任人、值班负责人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真正把防汛抗旱责任制落到实处。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进一步增强责任意识和担当意识,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强化风险意识和底线思维,及时上岗到位,熟悉情况,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强化措施落实,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附件:1.普安县2025年城区防洪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值班责人名单
2.普安县2025年尾矿库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名单
3.普安县2025年生活垃圾填埋场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责人及值班负责人名单
4.普安县2025年工业园区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名单
5.普安县2025年移民安置区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名单
6.普安县2025年旅游景区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名单
7.普安县2025年学校防汛行政责任人、技术负责人及值班负责人名单
8.普安县乡镇(街道)2025年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
普安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22日
附件1-8 关于公布我县2025年城区防洪等防汛抗旱责任人名单的通知(1).zip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