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省道S216线(哲桩至南盘江)K28+082至K70+064段移交接管的公告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2020〕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道移交接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5〕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省道S216线K28+082至K70+064段41.982公里的产权、管养事权、责任主体单位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一、自2025年8月19日0时0分起,普安县省道S216线K28+082(地名:龙吟镇入口,经度:105.00069328,纬度:26.04103722)至K70+064(地名:普安碧水源,经度:104.977941,纬度:25.796795)段,共计41.982公里,公路养护、管理等事务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依法履行。
二、该路段中,K28+082(地名:龙吟镇入口,经度:105.00069328,纬度:26.04103722)至K30+289(龙吟镇牌坊处,经度:104.99533237,纬度:26.02144624)段、K48+674(地名:S216与岩脚至霸东梁子公路起点交界处,经度:104.97539142,纬度:25.89256364)至K50+674(地名:猫场岭,经度104.98043214,纬度25.88187897)段、K56+735(地名:S216与四角田至田坝公路交界处,经度:104.95939022,纬度:25.86421993)至K58+905(地名:热水田至大榜公路与S216交界处,经度104.94646592,纬度25.85534441)段,共计里程6.377千米,经三方共同确认为穿越城镇路段,普安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移交公路养护事权(即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仅按国家及地方现行公路养护技术标准及相关规定保持公路处于良好技术状态);普安县人民政府仅向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移交路基范围内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即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仅负责公路路面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路基范围以外部分的巡查、行政审批、违法行为处置、安全管理及安全责任等由普安县人民政府负责。
移交单位:普安县人民政府
接管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普安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2025年8月20日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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