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省道S317线(晴隆至盘县)K108+814至K120+272段移交接管的公告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公路移交接养管理办法〉的通知》(黔交〔2020〕9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普通国省道移交接养工作方案>的通知》(黔交公〔2025〕2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贵州省省道网规划(2023—2035年)〉的通知》等文件要求,对省道S317线K108+814至K120+272段11.458公里的产权、管养事权、责任主体单位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权进行调整,现公告如下:
自2025年8月19日0时0分起,普安县省道S317线K108+814(地名:晴隆普安管养交界,经度:105.0646833,纬度:25.6568632)至K120+272(地名:新店镇雨洒河,经度:105.017356,纬度:25.593490)段,共计11.458公里,公路养护、管理等事务由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依法履行,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事务由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依法履行。
移交单位:普安县人民政府
接管单位: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普安县人民政府 贵州省兴义公路管理局
2025年8月20日 2025年8月20日
贵州省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九支队
2025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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