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相关数据的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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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交通运输局关于2025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相关数据的公示

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

根据《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25年度道路运输行业成品油价格补贴相关工作的通知》要求,普安县交通运输局已组织辖区内道路运输企业按照文件规定的申报范围开展数据统计与申报工作,并对企业报送数据进行审核。现将我县符合申报范围的相关数据予以公示:

一、新增(更新)农村客运车辆

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以下简称2025年内),新增(更新)在册并正常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指企业直接从生产厂家购买新车上户的车辆,二手交易、过户等不纳入统计范围(详见附件1)。

二、农村客运车辆

2025年内在册并正常运营的农村客运车辆(详见附件2)。

三、非农村客运车辆

2025年内在册并正常运营的班线客运和包车(旅游)车辆(详见附件3)。

四、城市公交车

2025年内在册并实际运营的城市公交车,新能源公交车动力电池超过质保期且未更换的不纳入统计范围(详见附件4)。

五、巡游出租车

2025年内在册并实际运营的巡游出租汽车(详见附件5)。

公示时间2026年7月21日至7月22日止,公示期间,请各道路旅客运输企业对车辆数量、运营天数、保险金额、行驶里程、银行账户等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因信息错误造成补贴未能及时拨付兑现的,由相关企业自行承担责任。如对公示数据有异议,请联系普安县交通运输局综合服务中心进行修改,联系人:戴萍;联系电话:0859-7232036。

附件1:普安县2025年度新增(更新)农村客运车辆

附件2:普安县2025年度农村客运车辆

附件3:普安县2025年度非农村客运车辆

附件4:普安县2025年度城市公交车

附件5:普安县2025年度巡游出租车

                                                    普安县交通运输局                                                          2026年7月21日

附件1-5.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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