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名:左洪潮
职务: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领导分工
协助局长工作,负责治安管理、安全生产、社会稳定、源头防控、警卫安保等工作;负责分管领域意识形态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
协助沈健同志分管治安警察大队、全县公安派出所、基础管控中心,联系楼下派出所;协助沈健同志联系青山中心派出所。
履行县“312”源头防控指挥部办公室主任职责。
左洪潮,男,汉族,1988年10月生,大学,中共党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