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统计局设下列内设机构:
办公室
1.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及事务;负责承办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保密、纪检监察、组织人事、编制、宣传、意识形态、信息、信访、政务公开、社会治安、财务管理等工作;编制统计调查方案,开展统计调查、收集全县综合性统计数据,对统计数据跟踪调查、评估、核实、认定,加强统计监测和分析,研究全县宏观经济运行情况和全县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问题,提出宏观调控咨询建议;开展全面小康统计监测,发布重要统计数据;开展农业普查、经济普查、人口普查等各类普查工作;开展全县各类统计业务工作。
2.负责全县农林牧渔业统计、农村基本情况统计,按时完成月、季、年报,根据农时季节,开展农业调查研究,提供统计分析或调查报告,指导各乡镇(街道)统计员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工业、服务业、固定资产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交通运输业、物资、科技、邮电通信统计,以及重点工业企业定点调查等工作。完成月、季、年报任务,提供工业生产进度统计分析资料,参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管理以及临时性的调查工作,指导各企业和单位业务工作;负责全县劳动工资、商业、餐饮、服务业统计,完成月、季、年度统计报表;开展调查研究,提供统计分析资料;负责全县综合平衡统计工作,编制国民经济核算,以及科教文卫、财政、金融、体育、人口、计划生育等有关方面的资料搜集、整理工作,对全县国民经济运行状况进行监测、预测和综合分析研究,对统计数据的使用和提供进行审查、管理、汇总,负责发布统计资料,为党政领导及时提供统计信息资料;组织实施各种统计调查数据处理方案,承担全县大型调查的数据处理工作;负责计算机的维护管理和业务培训工作;负责能源统计调查工作实施,能源统计资料汇总,对能源统计数据质量进行审核评估;核算GDP能耗和单位工作增加值能耗;对能源生产和消费情况调研和分析;组织指导能源基层基础统计工作;宣传、贯彻、实施法律法规,开展统计法律咨询服务,组织开展全县统计执法检查,依法查处各类统计违法案件。
县统计局下属事业机构另行规定。
办公地址:普安县民主街人委球场
办公电话:0859-7232046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通信地址:普安县统计局三楼办公室
邮政编码:5615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