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2025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2025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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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规范县域内各行业卫生健康工作,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在县卫生健康局的委托下,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监督管理对象数量与工作实际,制定2025年度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计划。此举旨在做好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具体计划如下:

一、基本情况

普安县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卫生185家(附件1)、传染病防治185家(附件2)、妇幼健康21家(附件3),公共场所卫生共393家(附件4),学校卫生共98家(附件5),消毒产品共94家(附件6),职业卫生44家(附件7),放射卫生25家(附件8)。

二、监督检查范围

2025年,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将结合辖区内监督对象实际数量,科学制定抽检计划。其中,医疗机构医疗卫生、传染病防治、妇幼健康、学校卫生、消毒产品领域,按 10% 的比例随机抽取监督检查对象;职业卫生、放射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领域,则按 15% 的比例进行随机抽取,以此有序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工作。

三、监督检查内容

(一)医疗卫生。一是依法持证情况。持续推进全县医疗机构依法执业自查,强化医疗机构法制培训,查处违法违规行为。重点检查执业登记、备案情况。是否存在超范围执业、出租出借《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行为;医师是否存在出租、出借、转让《医师执业证书》的行为等。二是机构执业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务人员、诊疗活动管理情况。是否存在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违规开展禁止类技术、违规开展干细胞临床研究和应用、未经备案开展限制类技术的行为;是否存在医疗机构空挂科目行为。三是执业行为管理情况。重点检查医疗技术、手术开展情况、知情告知义务履行情况、病历、处方、医学证明文件开具情况等。是否存在非法开展器官、组织移植、出具虚假医学证明文件等行为。四是村卫生室、乡村医生执业情况。重点检查执业许可、人员依法执业情况,严肃查处违规执业、非医师行医行为。五是按规定使用药品情况。是否按照规定使用抗菌药物、麻醉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精神药品和放射性药品。六是非法医疗行为整治情况。开展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专项整治行动,坚持日常巡查、专项整治、举报查处相结合,保持对非法医疗美容、非法行医等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二)传染病防治。一是预防接种管理情况(接种单位及人员资质情况、接种疫苗公示情况、执行“三查七对一验证”情况)。二是传染病疫情报告情况(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工作制度情况、开展疫情报告自查情况、传染病疫情登记及报告卡填写情况、是否存在瞒报及谎报情况)。三是传染病防治相关制度建立情况。四是医院感染与消毒隔离制度落实情况。五是医疗废物、医疗废水处置情况(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情况、使用专用包装物及容器情况、医疗废物转运及贮存情况、医疗废水检测及排放等)。

(三)妇幼健康。一是机构及人员资质(机构和人员是否取得相应的母婴保健技术服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等资质)。二是法律法规执行情况(核实机构是否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检查查验登记、身份证、结婚证及知情同意原则等)。三是制度建立情况(检查是否建立必要的管理制度,如高危孕产妇管理、新生儿出生缺陷报告制度、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四是医疗文书和医学证明文件(检查医疗卫生、医学证明文件等是否符合相关规定)。五是技术服务操作规范是否规范。

(四)职业卫生及放射卫生。一是新建、扩建、改建建设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引进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及竣工验收情况及职业卫生“三同时”建设情况。二是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措施建立、健全情况。三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情况。四是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和定期检测、评价情况。五是职业病危害告知和警示情况。六是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配备、使用、管理情况。七是职业卫生培训情况。八是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情况。九是职业病病人、疑似职业病病人的报告及处置情况。十是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的转移(外包)情况。十一是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报告情况。十二是涉及医疗机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依法执业的情况。

(五)学校卫生。查看“一案八制”的落实情况,学校提供给学生饮用的生活饮用水是否合格,厕所配备洗手设施及使用情况。

(六)消毒产品。查看消毒产品及保健用品的“索证”情况。

(七)公共场所卫生。一是卫生管理检查。主要检查卫生许可证与公示情况、卫生管理制度与档案建设情况及从业人员健康与培训。二是环境卫生检查。室内空气流通,空气质量达标,公共场所的温度、湿度、风速等微小气候指标是否符合相关卫生要求,自然采光和人工照明情况及公共用品用具卫生更换、清洗、消毒等情况。三是消毒措施检查。查看消毒设施设备是否正常运行,是否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消毒效果,检查公共场所是否采用正确的消毒方法和流程,消毒记录应真实、完整,便于追溯和检查,确保消毒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卫生防护设施。检查公共场所是否配备必要的卫生防护设施,如防蝇、防鼠、防尘设施,以及洗手设施、卫生间等。查看卫生防护设施是否完好、有效,是否能满足公共场所卫生防护的需要。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扎实推进。为保障日常监督检查工作规范有序开展,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各执法科室需切实提高思想认识,严格依据既定监督检查范围,科学统筹、精准施策推进工作。坚决杜绝随意检查、重复检查等不规范行为,确保检查工作严谨高效。若因特殊情况需开展额外检查,须提交中心(站)集体研究审议,经批准后方可执行,以制度化保障监督检查的严肃性与规范性。

(二)严格检查,强化监管。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各执法科室需秉持严谨态度,以高标准、严要求推进日常监督检查工作。对检查中发现的各类违规违纪行为,坚持依法依规、从严从速查处,切实强化卫生健康领域监管效能,筑牢行业规范发展防线。

(三)强化宣传,确保效果。为构建严格规范、公正文明的卫生监督新格局,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各执法科室需深入践行 “谁执法谁普法” 原则。在日常监督检查过程中,通过专业、细致的解读,向被监督单位阐释卫生健康领域相关法律法规及政策标准,切实引导其规范经营行为,确保普法宣传与执法监督同频共振、取得实效。


附件:1、2025年普安县医疗卫生及传染病监督名单

2、2025年普安县医疗卫生及传染病监督名单

3、2025年普安县妇幼健康医疗机构名单

4、2025年普安县公共场所监督名单

5、2025年普安县学校卫生监督名单

6、2025年普安县消毒产品单位及保健用品单位监督名单

7、2025年普安县职业卫生监督名单

8、2025年普安县放射卫生监督名单


       普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县卫生监督站)

                    2025年4月10日

附件1-8.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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