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普安县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普安县能源局行政处罚公示

被处罚人

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补者煤矿

案件名称

1.2025年3月24日6时37分,受外网波动影响,煤矿外网Ⅰ回路楼补线闪跳失电,1号主通风机停止运行,备用通风机未在10min内启动,造成11710采煤工作面停风,导致T0、T1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T0超限起止时间:06时48分17秒~06时53分39秒,超限时长5分22秒,最大值1.47%;T1超限起止时间:06时49分02秒~06时53分54秒,超限时长4分52秒,最大值1.53%等3条违法违规案。

处罚决定书文号

黔(普安)煤安罚〔2025〕A02号

处罚决定时间

2025年4月27日

处罚结果

贵州新宜矿业(集团)有限公司普安县楼下镇补者煤矿:第1条违法违规行为对煤矿处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的罚款;第2条违法违规行为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的罚款;第3条违法违规行为对煤矿处人民币贰万贰仟元整(¥22,000.00)的罚款;合并对煤处人民币肆万玖仟元整(¥49,000.00)的罚款。

处罚事由

1.2025年3月24日6时37分,受外网波动影响,煤矿外网Ⅰ回路楼补线闪跳失电,1号主通风机停止运行,备用通风机未在10min内启动,造成11710采煤工作面停风,导致T0、T1甲烷传感器超限报警,T0超限起止时间:06时48分17秒~06时53分39秒,超限时长5分22秒,最大值1.47%;T1超限起止时间:06时49分02秒~06时53分54秒,超限时长4分52秒,最大值1.53%等3条违法违规案。

处罚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七条第(三)项;3.《安全生产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 。

救济渠道

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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