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4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 ||||||||
| 序号 | 处罚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法定公示起止日期 |
| 1 | 普市监罚〔2025〕9号 | 普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案 | 普安县农业生产资料公司 | 2025年1月3日,普安县山岔沟胡记百货店经营的生产日期/批号为2023-11-20、型号规格为1300±5%及生产日期/批号为2023-11-12、型号规格为900±5%的飞龙富贵红爆竹经山东腾翔产品质量检测有限公司检验,部件项目不符合GB10631-2013标准要求(引燃装置-引火线无明显标识),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该店认可检查结果,未申请复检。上述产品货值产品的货值金额为1250元,违法所得为80元。其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构成了销售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违法行为。 |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并作如下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80元; 2.处货值金额1.5倍罚款1875元;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 |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3.20 |
2025.04.03-2025.07.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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