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年5月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示表
序号 处罚文号 案件名称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主要违法事实 行政处罚的种类和依据 行政处罚的履行期限和方式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法定公示起止日期
1 普市监处罚〔2025〕112号 普安县龙吟镇天天购物广场经营超过保质期化妆品案 普安县龙吟镇天天购物广场 2025年3月4日,我局执法人员在普安县龙吟镇天天购物广场开展监督检查时,在该广场查出待售的超过保质期的蜂毒舒敏缓痛牙膏16盒、植物性肽专研臻白牙膏21盒、植物性肽护龈清新牙膏30盒、舒易达®小苏打牙膏11盒、蜂毒炎清护龈牙膏34盒、舒俐达®小苏打牙膏7盒、小苏打+氨基酸牙膏4盒,货值金额1067.70元,该广场未能提供上述化妆品的购进票据和销售记录,无法计算违法所得无法计算,其行为违反《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三十九条的规定,构成经营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的违法行为。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分别裁量,合并处罚如下:1、警告;2、没收当事人经营的超过使用期限的化妆品;3、处以罚款2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二十八条第一款、《化妆品监督管理条例》第六十条第(五)项。 15日内到指定银行缴纳 普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4.20 2025/4/22-2025/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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