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0-01-22 18:13 字体:[]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本报告由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本办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www.puan.gov.cn/xxgk/xxgknb/)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编制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国务院和省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编制完成了《普安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标准,细化了具体责任,在征求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意见建议后,于6月30日正式下发执行。

二是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

南。根据新《条例》的规定,按照工作职责梳理出本办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清单,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各公开渠道畅通,为更好地向社会大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积极组织宣传培训。围绕新修订的《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合法性审核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政务系统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为贯彻落实《条例》及《普安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已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领导小组测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标准。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机制保障情况、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及解读回应情况,为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二)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平合改版,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栏目的功能定位和设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精神,及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开设了全县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根据工作需要,实现了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意见征集、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民生信息平台也已逐渐成为普安县人民政府“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的重要民生渠道,为市民提供了建言献策的绿色通道。

(三)主动公开情况

我办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 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1426条,通过“普安之声”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00条,通过“普安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536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我办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民生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5件,占83.3%。

根据《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规定,本办根据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以下简称《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规定,本报告由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本县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问题及下步工作打算,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六部分组成。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https://www.puan.gov.cn/zfxxgk/zfxxgknb/2019n/xzfzcbm/202011/t20201103_64920074.html)查阅。

一、总体情况

(一)工作推进情况

一是编制政务公开年度工作要点。按照国务院和省州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结合我县实际,在征求各部门及乡镇(街道)的意见后,于6月30日下发了《普安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该方案进一步明确了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及标准,细化了具体责任。

二是编制更新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根据新《条例》的规定,按照工作职责梳理出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基本目录清单,进一步细化公开范围。更新《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确保各公开渠道畅通,为更好地向社会大众提供政府信息服务打下坚实基础。

    三是积极组织宣传培训。围绕新修订的《条例》,为进一步规范各部门、乡镇(街道)公文处理、政务公开和合法性审核工作,不断提升全县政务系统服务水平和效率。

    四是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考核。为贯彻落实《条例》及《普安县2019年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统筹推进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县政府已将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核,以领导小组测评和第三方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一步完善考核机制、细化考核指标。考核内容主要包括机制保障情况、平台建设情况、主动公开情况、依申请公开情况及解读回应情况,为我县政务公开工作有序开展提供保障。

    (二)平台建设情况

    按照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要求完成“政务公开”平台改版,进一步整合公开信息,规范和完善公开栏目的功能定位和设置。

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国办发〔2017〕47号)文件要求,及时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开设了全县统一的互动交流平台。实现了在线访谈、在线调查、意见征集、书记信箱、县长信箱、“我为政府网站找错”等功能,为听取民意、了解民愿、汇聚民智、回应民声提供平台支撑。

民生信息平台也已逐渐成为普安县人民政府“听”民声、“答”民疑、“解”民忧的重要民生渠道,为广大市民提供了建言献策的绿色通道。

    (三)主动公开情况

我县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019年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主动公开政务动态类信息1426条,通过“普安之声”微信公众号公开信息1100条,通过“普安政务”微博公开信息2536条。

    (四)依申请公开情况

全年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6件,申请内容主要涉及土地征收、民生政策等方面的政府信息。截止2019年12月31日,6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已全部按时办结。其中,予以公开5件,占83.3%。

根据财政部《关于清理规范一批行政事业性收费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7〕20号)文件规定,本县根据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时,未收取任何费用。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2

2

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减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增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减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6

0

0

0

0

0

6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5

0

0

0

0

0

5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

0

0

0

0

0

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6

0

0

0

0

0

6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问题

    一是对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理解掌握不够准确。今年是新条例颁布实施的第一年,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更加优化,依申请公开程序更加完备,行政机关责任约束更加刚性,相关工作处于新旧衔接的过程。二是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有待提高。三是公开内容有待进一步规范。

    (二)改进情况

    针对上述存在的不足,积极查找问题根源,坚持问题导向,运用多种措施提升工作质量。一是加强理论学习。学懂吃透《条例》及国家、省州相关文件精神,并将理论学习与日常工作相结合,提高学习的实效性,进一步提升本县政府信息公开力度。二是规范工作流程。在新《条例》实施后,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进一步梳理出本县所涉及、掌握的政府信息,规范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加强依申请公开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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