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1-01-26 08:47 字体:[]

普安县司法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普安县司法局编制。全文由政府信息公开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情况、存在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它需要报告的事项等六部分组成。本报告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2011日至20201231日。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

      在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页面对我局下列政府信息进行了主动公开。

      1.我局职能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领导班子、信息公开指南等信息。

      ()信息公开的形式 

      1.互联网。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页面进行政府信息公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8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0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

      行政事业性收费

      8

      2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0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7

      4

      5

      0 

      16

      7

      1

      5

      10

      23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对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力度还不够;二是政府信息公开的公开的内容和形式有待进一步丰富;三是政府信息公开发布量有待进一步提高。

      下步我局将采取以下措施进一步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一是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加大司法行政等工作的宣传。二是保障公开内容充实易懂,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完善信息公开,加强对公众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的梳理。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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