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3 11:30 字体:[]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1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本报告除特别说明的外,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部门信息公开目录】【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栏目查阅(地址为:http://www.puan.gov.cn/zfxxgk/zfxxgknb/2021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南湖社区西街12号,邮编:561500,电话:0859-7236745)。

一、总体情况

2021年以来,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聚焦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注重点、热点,以政务公开为抓手,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并将提升政府透明度与强化服务效能有机结合,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拓展广度和深度,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

(一)主动公开。坚持以便民、务实、高效为原则,紧紧围绕社会公益事业、重大项目建设审批与实施等政务公开重点领域,紧盯全县经济增长、高质量发展和“六稳六保”等重点,全面推进政务公开。2021年,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发布政策文件、建议提案、财政预决算、县政府常务会议、重大民生信息、重点领域公开、政府工作报告、人事信息、部门工作动态等信息8499条,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解读栏目发布重要政策文件的文字解读、图片解读、音频解读5件。

(二)依申请公开。2021年,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0件,均按照规范进行了公开答复,且未收取任何费用。

(三)政府信息管理。一是制定印发《普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等相关制度,建立规范了信息采集、审核、发布、更新、安全机制。政府信息发布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谁制作、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工作职责,严格信息审核制度,所有上网信息发布前须由单位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进行审核,确保网站信息的真实性、时效性和合法性,未经审核一律不得发布。二是选取部分重要政务信息在政务微博、政务微信及政府网站进行公开。三是建立规范性文件库,公开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等重要政务信息。四是推进电子政务网运用,将电子政务网与政务公开、政务信息有机结合,实现非涉密文件共享、无纸化办公、政务信息共享,并逐步制度化、规范化,切实减轻了收集材料负担,让政务信息着实做到便民、务实、高效的公开。

(四)平台建设。一是政府网站建设情况。坚持把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作为政务公开第一平台,统筹落实门户网站运行管理专项工作经费。2021年,围绕政府网站内容保障,制定网站内容保障责任分解文件,督促各单位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及时更新信息。二是用好“两微”平台情况。每个工作日定期对微博(普安政务)、微信公众号“普安之声”及时进行更新,确保公众对政务公开信息获取的及时性和便捷性。2021年,通过普安政务微博、微信公众号分别公开信息1273条、政务微信公开1386条。

(五)监督保障。安排部署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工作,分管县领导常务副县长主持专题会2次,多次约谈推进不力的单位负责人,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积极组织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培训会2次。根据上级相关文件要求,按年度制定政务公开工作实施意见、考核办法、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等文件,层层压实责任。以县政府门户网站运行情况通报为载体,将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落实、政务新媒体运行管理等内容整合,每月定期开展监测,采取月通报及下发整改通知单形式,及时查找问题并督促整改。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7

0

2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52.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

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0

0

0

0

0

0

1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10

0 

0 

0

0

0 

1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0

0

0

0

0 

0

1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还需进一步努力。

(一)发布内容的格式不够规范。整改情况:加强业务学习,标准化规范化管理信息发布工作,进一步提升发布内容质量。

(二)发布内容重点不够突出、不够具体。整改情况:对标对表认真梳理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内容,结合实际,充分展示我办重点、亮点工作,确保做到全面客观真实反映行业部门工作开展情况。

(三)发布信息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完善。整改情况:明确专人抓工作,对我办政府公开信息内容进行梳理,对发布内容规范化、具体化、及时化、完善化。

(四)政策文件解读形式单一。整改情况:一是将政策文件解读工作纳入办公室重点工作进行督办。二是严格文件制定和管理,高质量抓好文件解读工作。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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