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26 19:56 字体:[]

普安县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2021年,普安县司法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机制,细化公开内容,拓宽公开渠道,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

(一)主动公开方面在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页面对我局机构职能领导信息工作动态方面进行了公开。本单位工作动态、业务工作等信息除涉及国家秘密、当事人隐私或其他不宜对外公开外,均主动向社会公开。全年通过政府网站公开43条,通过微信公众号公开24条,召开会议通报2场,进一步拓宽社会公众了解和监督我局各项工作的途径。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本年度我局未收到相关申请。

(三)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2021年度,我局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宣传力度不够,部分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了解不足,宣传和引导工作需要进一步完善。主动公开的数量还需要增加,公开的深度还需进一步延伸。下一步,加大对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力度,增进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了解,引导其正确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服务功能。加强公开信息的收集、 上传,及时将各股室生成的公开信息发布到网上,力争保持信息生成与发布同步,进一步提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质量和水平。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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