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楼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21年楼下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2-01-19 15:11 字体:[]

      一、总体情况

  2021,我镇继续深入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始终把信息公开工作作为联系群众、服务社会、接受群众监督的重要桥梁,不断加强制度建设,在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程序、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强化监督考核等方面取得了显著成效。我镇政府信息公开主要采用网络和公示栏形式发布,在楼下镇政务外网及镇党务政务宣传栏发布公开信息,公布了政府政务公开咨询电话,方便群众咨询。2021我镇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63条,其中,政策性文件3条,重点领域公开信息2条;乡镇工作动态类信息62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53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7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少数部门单位和村(社区)没有充分认识到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工作始终处于被动应付状态,甚至将公开等同于公布,对基层群众的意见和诉求关注不够、研判不够。915日,组织全镇干部职工大会作信息发布业务培训,极大提高了镇、村干部对实行政务公开的重要意义的认识。

二是公开内容不规范。少数部门单位和村(社区)对社会关心的热点焦点问题等应当公开的未做到全部公开;动态信息更新不足,失去了公开的价值,已明确专人负责维护政府门户网站,每周更新动态信息,进一步规范和梳理了政务公开内容和范围,同时镇纪委加大政务公开的监督力度。

  1. 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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