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教育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19 11:3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以下简称《条例》,《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精神和省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普安县教育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现将普安县教育局202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2年,普安县教育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为导向目标。坚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将信息公开等纳入全局重要工作,在已有领导小组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组织保障,明确职责分工,按期召开工作会议进行专题研究部署、确保信息及时公开。对照《条例》有关内容,主动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政府信息内容,向社会公开了中小学招生情况,采购招投标、教师资格证办理、学生资助、校园安全教育、财务预决算等工作,方便群众了解、查阅信息。

202212月31日,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在政府门户网站公开信息95余条次;在政务网站、微信公开、政务客户端、开放会议等多渠公开政府信息信息159余条次;信息涉及教育工作信息、教育相关政策或回复了高考志愿填报事项、高考招生政策、市民反映问题等内容,满意度均为100%;由县教育局承办的议案提案共19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顺利开展,并实现了零投诉、零行政复议、零行政诉讼。同时,按要求做好行政审批项目取消、下放及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40.494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普安县教育局在县委、县政府、政府信息办的正确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一是信息发布缺乏创新意识,二是信息公开不及时是信息公开主动性不强

2023年,按照《条例》的规定和普安县政府信息办的工作要求一是严格落实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要求,较好地完成2023年全年工作目标。二是加强组织领导,强化业务培训,做好监督指导,全方位多角度为工作推进夯实基础、做好保障。三是进一步强化信息管理应用,拓宽互动渠道,做到主动及时公开政府信息、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再提高。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安县教育局

               2023年1月19日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