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29 10:20 字体:[]

普安县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现公布普安县能源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数据期限为2022年7月15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我单位于2022年7月15日正式挂牌成立),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普安县能源局联系(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金桥百汇7号楼6层,电话:0859-8787569)。

一、总体情况

2022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普安县能源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一名分管领导和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抓好本单位的政务公开及政务服务工作,确保信息及时公开。二是对照《条例》有关内容,依托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对普安县能源局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单位职责、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机构设置、能源领域等内容依法公开,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信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发件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2年我局成立以来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总体较好,但因为是新成立部门,能源领域信息公布不够精准、及时。

改进情况:加强信息公布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公布信息效率、质量,严格按照《条例》要求更新我单位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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