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3-01-31 10:00 字体:[]

普安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州政务公开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年报编制发布的通知》规定,特向社会公布普安县水务局2022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年度报告中数据期限为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12月31日止。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安县水务局联系(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原鸿嘉快捷酒店),邮编:561500,联系电话: 0859-7232026)。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3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

 今后我局将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提高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二是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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