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30 15:51 字体:[]

普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普安县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下载(链接:http://www.pu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普安县南湖街道南湖社区西街12号,邮编:561500,电话:0859-7236745)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安县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引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精神和省、州有关工作要求。把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工作作为推进法治政府建设重要手段,认真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积极做好政策解读和回应工作,确保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的各项工作有序开展,持续提升政府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

(一)主动公开情况。为有利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政府信息,实现人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充分发挥政府信息对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和经济社会活动的服务作用。2023年,普安县政府门户网站全网发布信息7004条,其中政务公开栏目发布政务信息2012条、政务新闻栏目发布信息4992条,开展意见征集活动8次,统一互动交流平台信箱办结154件平均办理时间4.2天。

(二)依申请公开情况。全县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不断建立完善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对政府信息的知情权。2023年,普安县政府共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件13件,办理完成13件,上年度结转办理件0件,结转到2024年办理0件。其中自然人13件、予以公开7件、部分公开1件,申请补正信息1件,不公开4件。主要涉及征地拆迁、住房及交通征地类政府信息,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信息公开工作落到实处。做到有领导分管、有专人负责、有专人管理,将工作任务层层细化分解,落实到具体责任人员,以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二是健全信息源头追溯机制,进一步提高政务公开法治化、标准化、规范化水平。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优化县政府网站网页栏目布局,做到栏目功能设置清晰、规划合理、层次分明,便于群众查找。二是充分发挥微信、公众号、抖音等政务新媒体的作用,将政务新媒体作为信息公开重要平台予以推进。

(五)监督保障方面将政务公开工作与日常绩效相结合,把政务公开工作纳入2023年全县绩效管理考核指标体系,考评结果纳入年度考核。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2

0

5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7174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9062

行政强制

7973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665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3

0

0

0 

0 

0 

13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7

0 

0

0

0 

0 

7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1 

0

0 

0 

0 

0

1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4 

0 

0

0

0

0 

4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1

0

0

0

0

0 

1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3 

0

0

0 

0 

0

1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一是乡镇(街道)和部门公开水平参差不齐。部分乡镇和部门存在为公开而公开、集中时间公开等现象,没有将政务公开嵌入权力运行全流程、政务服务全过程。二信息公开栏目设置不优,存在少数重复栏目,部分单位目录设置不科学,群众获取信息不便捷。

改进措施一是强化业务培训。坚持培训常态化,利用整改会等,全面培训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和质量要求,提高全县政务公开水平。二是优化公开栏目在充分征求意见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政府信息公开栏目,重新制定部分栏目目录,确保栏目科学、逻辑性强,方便群众获取信息。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内容不明确的,本机关给予指导和释明,并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补正的申请不符合要求或者补正后仍然无法指向特定政府信息的,本机关将视情与申请人进行沟通,仍无法确定的,本机关书面告知申请人申请内容不明确,无法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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