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6 10:36 字体:[]

  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等要求,现公布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3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本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公布(www.puan.gov.cn),对本报告如有疑问,请与县文体广电旅游局联系(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盘营盘社区,邮编:561500,电话:0859-7232084)。


一、总体情况

2023年以来,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广泛开展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贵州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增强工作实效,具体情况如下。

(一)主动公开方面

一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子网主动公开信息71条,其中,工作动态55条,政策文件5条,公共服务11条。二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子网主动公开局各股室、属各单位2023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三是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子网主动公开单位职责、领导信息、机构设置等机构信息,根据变动适时调整更新,保持信息准确。四是通过“普安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微信公众号主动公开信息9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2023年收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公开信息的日常管理,落实“三审三校”,进一步加强在县政府门户网站本部门子网站、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通过运维监测平台等技术手段,及时排查不规范信息,并及时整改。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一是及时更新。按照政务公开相关工作要求,积极配合县政府办,结合实际情况及时对我局门户网站栏目进行优化更新,明确专人进行维护管理。二是数据同源。不断加强信息共享同步,确保门户网站集中发布的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与网站其他栏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数据一致。

(五)监督保障方

县政府办信息公开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制度,压实压紧工作责任。我局明确专人负责此项工作;每月对门户网站信息进行核查,及时发现问题,销号整改;对监测发现的本单位或其他单位门户网站问题高度重视,举一反三,第一时间核实整改,避免再次发生类似错误。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5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3年,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虽取得一些成绩,但还存在以下问题和不足。一是个别栏目信息发布及时性有待加强。由于更换政务公开工作人员,接手人员对发布频次等相关要求掌握不够精准,导致个别栏目存在逾期更新的情形。二是政务公开内容不全面,信息公开质量不高。下一步我局将更加牢固树立“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政府信息公开理念,加强制度建设,扎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强化信息公开人员的培训,进一步强化政务公开各项条例、规定的学习,并实际运用到政务公开工作当中,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取得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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