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4-01-29 11:31 字体:[]

普安县民政局2023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根据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规定,现将普安县民政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3年普安县民政局全面贯彻落实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紧紧围绕民政系统工作,扎实推进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有效地保障了公民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方面。2023年,结合我单位的职责职能,我局充分发挥民政局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作用,日常主动公开门户网站共有三个板块:一是政策文件三个月更新发布内容一次,主要内容以政府或本部门制定并发布的文件为主,2023年共公开六条。二是工作动态一星期更新发布内容一次,主要内容以局日常工作为主,2023年共公开34条。三是法定主动公开内容中的养老服务和民政救济三个月更新发布内容,养老服务主要内容以政策性文件及关爱老人等工作为主。2023年共公开10条。民政救济主要以社会救助政务公开为主,共公开4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3年,我局收到0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加强政务公开信息队伍建设,明确专人负责,确保做好政务公开工作。二是通过信息公开能够及时、准确地向公众传递信息,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三是加强监督保障。认真落实信息公开相关工作规定,依法履行推进、指导、监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职能,认真贯彻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制定完善相关配套制度,切实提升信息公开工作能力。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在门户网站及时公开工作动态、规范性文件,广泛听取了群众对我县民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制定相关的信息公开制度,明确信息公开的范围、程序和方式,确保信息公开的透明度和规范性。二是加强信息公开监督机制。建立健全信息公开监督机制,设立监督举报渠道,接受群众对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和举报,及时处理并反馈处理结果。三是加强信息公开培训。县民政局加强对工作人员的信息公开培训,提高他们的信息公开意识和能力,确保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2023年,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进步,但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政府信息公开人员对此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民政信息公开的内容深度和广度、公开形式都有待进一步提高及注意错别字

针对存在的问题,我局将继续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在重点位置,对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从以下方面进行改进:一是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加强学习管理,强化监督考核,确保政务公开工作稳定开展,提高服务水平,树立良好形象。二是充实政务公开内容,把涉及群众利益的各类业务作为信息公开的重点,加大公开力度对内容进行多次仔细阅读,不出现错敏字。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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