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09 17:0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普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安县卫生健康局认真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按照要求认真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对照《条例》有关要求,结合县卫生健康局职能职责,主动对惠民惠农财政补贴政策清单、普法责任清单、诊所备案等内容进行主动公开,2024年主动公开27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普安县卫生健康局2024年未收到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2024年,普安县卫生健康局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管理工作,严格执行网上信息发布保密制度、三审三校制度等,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管理、增强信息公开权威性和精准度。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明确专人对政府门户网站普安县卫生健康局专栏进行管理,按照县政府办要求,结合部门职能职责对工作动态、医疗卫生、健康教育专栏等栏目进行管理和更新。二是明确专人对普安县卫生健康局微信公众号进行管理和更新。充分利用政府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大信息公开力度,杜绝僵尸账号。2024年门户网站发布工作动态70条、健康教育专栏发布健康科普知识宣传23条、微信公众号发布图文信息85条。

(五)监督保障方面。建立健全网上发布平台备案、账号安全、应急处置、发布审核等信息公开审核管理制度,加强监督检查,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各项重点工作落到实处。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022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主要问题:一是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公开作用发挥不够充分,还需持续完善;二是公开内容不够丰富,缺乏创新意识;三是存在更新不及时的现象;四是微信公众号发布的少部分内容未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

 改进情况:下一年度,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局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一是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培养业务人员,明确专人负责,按照要求定期对工作动态、专题专栏等栏目内容进行更新,充分利用门户网站和微信公众号,加大对卫生健康工作的宣传引导;二是加强理论学习,不断学习新的政策、理念,更新思维,增强创新能力;三是不断丰富信息公开的内容和形式;四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关口和质量。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我局不存在收取信息处理费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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