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民宗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民宗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5 16:40 字体:[]

普安县民宗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

报  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51号)要求,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执行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定。现将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全面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部署要求,坚持以公开为常态的工作机制,深入推进信息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等为工作目标。坚持不断提升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并将信息公开等纳入全局重要工作,并及时调整充实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政府信息公开日常工作,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专人负责抓落实的工作机制,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顺利推进。

(一)主动公开方面。一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50条,其中:工作动态40条,政府信息公开年报1条,政策文件4条,法定主动公开内容5条。二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三是通过门户网站主动公开机构信息。包括领导信息、单位职责、机构设置、办公地址、办公时间、联系方式等,根据变动适时调整,保持信息准确。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普安县民族宗教事务局全年办理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0件。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一是加强信息审核。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属性审核和保密审查制度,做到“三审三校”,实现信息精准发布。二是完善相关制度。根据实际情况和政策要求,修改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相关工作制度,有效促进信息公开制度化。三是网站更新及时。按时完成各栏目动态更新,确保更新内容质量。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做精做细信息公开内容,坚决杜绝应公开而不公开、内容不实、违反程序和时限规定等行为,严防安全、泄密、无效链接等问题。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保障。明确政府公开分管领导和负责人,由专人负责此项工作。二是加强日常监督管理。高度重视政务公开第三方评估、政府办反馈的问题,认真对照问题清单开展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落实严格执行信息审查发布制度,明确专人对本单位门户网站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问题。三是严格落实“三级审核制度”。按照“谁发布、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的工作要求落实执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公开内容还不够全面,信息更新不够及时,信息审核不够细心。

改进措施:一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把好关口和质量。二是信息公开要及时。对照《条例》的具体要求,认真清理政府信息公开事项,查漏补缺,确保应公开的政务信息全部公开。同时严把质量关、保密审查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严格审核公开内容,确保政府信息公开不影响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真正体现公开、公平、公正。三是进一步拓宽信息公开途径。通过微博、微信等多种方式加大少数民族惠民政策宣传力度,进一步细化信息公开工作流程,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操作简便明了,利于查找。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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