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0:3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普安县公安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的电子版将在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报”专栏公布。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安县公安局联系(联系电话: 0859-7238173)。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安县公安局始终坚持不断增强工作透明度,加强民主监督,紧密联系群众。抓好信息公开工作,突出工作重点,提高服务水平

1.加强领导,强化信息公开。为了抓好信息公开公正工作,使信息公开落到实处,我局成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其他党委成员为副组长,各科所队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务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科所队室负责人编写、收集、上报本部门信息,定期定量的完成信息上报。

2.规范制度管理,提高信息公开质量。为提高政务信息公开的质量,我局严格按照县政府信息办网站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工作标准和网站维护技术规范,严格执行网站信息公开领导审批制度和专人管理维护制度,规范版面编排,确保政务信息公开质量,维护政府网站的信息权威性和严肃性。

3.强化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准确安全。我局明确了1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同志专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对网站维护,账号管理等工作做到专人专管,严格按照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审批程序,做到网页维护管理及时高效,政务信息发布规范合法。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普安县公安局在普安县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发布各类稿件62条,在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栏中发布公开信息85条,在微信公众号、微博等政务新媒体共发布各类警务信息212条,抖音发布公安正能量视频51条。依法公开组织机构信息、工作动态信息、财政预决算及三公经费信息、社会安全、民用爆炸物品监管、重点领域信息等栏目信息,并做好定时更新维护。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普安县公安局严格按照相关要求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严格履行“依申请公开信息”的公开程序受理、办理和反馈工作,对申请人递交的现场申请以及上级转办的网上申请提出办理意见,当场答复申请人。无法当场答复的,经审核后在规定时限内答复申请人,不予公开政府信息按要求进行管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制定完善普安县公安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管理办法,细化主动公开内容,规范建立信息发布审核机制和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拓展“普安公安”微信公众号和官方微博的业务范围,做优做强“两微一抖”新媒体账号的同时,严格执行落实发布内容的三审三校制度和保密工作要求。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加强政府公开信息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办事指南、信息公开栏、相关政策、工作动态、政府信息公开年报、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等多个栏目的作用,第一时间提供相关政务信息内容,及时清理无效、过期政务信息,及时对各类政务信息进行更新,增强网站信息公开的功能性、实用性。

(五)监督保障方面。

明确各警种部门责任,定期通报任务落实和问题整改情况。依托集约化平台运行监测功能,加强对政府网站与政务新媒体的日常检查,优化政务服务,提升工作水平。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68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68026

行政强制

635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111.5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3

0 

0 

1 

4 

0 

0 

0

1

1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普安县公安局在积极推动主动公开、拓展公开平台渠道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但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体现在工作衔接机制有待改进,主动公开意识有待增强,政策解读形式有待丰富等方面。

普安县公安局将有针对性地采取改进措施,全力推动各项工作落实落细: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紧抓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压实责任,加快构建责任明晰、协同高效、监督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规范。二是强化主动公开。在重大会议议定事项公开、重大决策部署公开、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方面加大力度,及时回应群众关切,努力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三是强化政策解读。通过主要负责人带头解读形式进行全方位、多角度解读,回应群众关切,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