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16 16:06 字体:[]

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格式〉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21〕30号)要求,现公布我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和有关政策规定进行公开,有效促进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常态化,政务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一)主动公开。2024年,我局围绕工作实际,结合职能职责,依托普安县人民政府网对县工科局工作动态、政策文件、权责清单、商业流通、工信发展、科技领域等内容依法公开,更好地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机关的信息。2024年我局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动态信息36条,政策文件类1条,通知公告2条,商业流通信息6条,工信发展信息5条,科技领域信息4条。

(二)依申请公开。2024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严格贯彻落实《普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管理制度》精神,严格落实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制度,进一步加强信息发布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明确专人对政府门户网站对我局开设的专栏公开信息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公开的准确性和时效性,除政府门户网外,我局在其他公开平台均无账号。

(五)监督保障。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以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并明确专人负责统筹调度抓好本单位信息公开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行政许可20件(非标准化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存在问题:信息审核不够严格,发布的信息出现措辞不规范的情况。

改进情况:严格把好信息发布关。按照“谁公开谁负责”的原则,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对需公开的信息由拟写信息的股室(中心)签批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门户网信息发布审批单。严格审核,层层把关,坚决防止措辞不规范的信息公开发布。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安县工业和科学技术局        

2025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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