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1:04 字体:[]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

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贵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编制及发布的工作提示》等相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报告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公开政府信息公开专栏查询或阅读(链接:https://www.puan.gov.cn/)。公众如需进一步咨询了解相关信息,请与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联系(普安县南湖街道南湖社区西街12号,邮编:561500,电话:0859-7236745)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准确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积极成效,不断提升政府执行力、公信力,充分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

(一)主动公开。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推进各类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加强重点领域信息公开及政策解读,按照“谁起草、谁解读”的原则,把政策解读放到与政策制定同等重要位置,同步谋划、同步安排。及时公开财政资金、人事任免、义务教育、食品药品监管、公共资源配置、发展规划等信息。2024年,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网、“普安之声”政务微信公众号、“普安政务”微博发布信息1万余条。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重点领域信息3000余条,政策文件13条,解读文件18条,文件解读率达100%;及时准确更新政府数据,为市场主体和群众获取政府信息提供了更加便利的条件。

(二)依申请公开。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接收、登记、审核、办理、答复、归档等工作机制,有效提高了答复质量和水平。在政府门户网站开设了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专栏,优化了办理流程,提高了依申请公开效率。2024年指导县属各部门及乡镇规范完成依申请公开答复16件,本年度无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被提起行政诉讼等情况。

(三)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省、州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政府信息管理。一是进一步完善《普安县政府门户网站信息审核发布管理制度》。二是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做好政府信息的日常监管,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加强对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的管理。规范信息采集、审核、发布等工作流程,切实压实工作责任。通过运维监测平台等技术手段,及时排查不规范信息,并及时加以整改。

(四)平台建设。一是规范政府网站运行。严格按照国办公开办函〔2019〕61号文推荐的版面设计“政府信息公开”栏目,持续优化栏目设置,丰富公开内容。二是推进公开平台监管。统一监管指导政府系统机关单位和乡镇(街道)运维的新媒体账号13个,对各单位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不力的进行敦促整改,全力保障政府网站及全县政务新媒体健康运行。

(五)监督保障。建立健全机构保障,办公室明确由信息中心具体负责全县政务公开工作。对县直各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日常监督和必要的业务培训,确保公开质效。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0

28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2.重复申请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3.其他

0

(七)总计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也存在不足之处,主要是政府文件的政策解读能力还有待提高,解读形式单一不灵活多样。

下一步,我办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不断改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创新政府信息公开方式,持续加强信息主动公开、政策解读、依申请公开,以公开促落实、促规范、促服务,全力打造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2024年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未向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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