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0 16:12 字体:[]


一、总体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有关文件要求,现公布普安县水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如对本年度报告有任何疑问,请与普安县水务局联系(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沿河路16号〈原老县医院外科大楼2号楼,中医院对面>邮编:561500,联系电话:0859-7232026)。

(一)主动公开方面。

2024年普安县水务局对本单位机构设置、职能范围、联系方式,履行的行政事项、依据、条件、数量、程序、期限以及申请行政事项需要提交的全部材料目录及办理情况进行了主动公开。围绕运行管理、河长制工作、水土保持、水旱灾害防御管理、水资源管理、水利工程建设管理等主要方面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共38条。其中:运行管理信息10条,河长制工作信息4条,水土保持信息19条,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信息5条。对比2023年数据,河长制工作信息减少3条,水土保持信息增加1条,水旱灾害防御管理信息减少2条;对比2022年数据,运行管理信息增加5条,河长制工作信息减少2条,水土保持信息增加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

普安县水务局2024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

2024年,我局严格按照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开展信息公开工作,明确专人负责门户网站的日常维护管理和信息更新工作,致力于推动政府信息资源规范化、标准化、信息化的公开平台建设,不断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平台与政务服务平台融合,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平台的权威性和准确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

明确专人对政府门户网站开设的水务专栏公开信息进行日常维护和更新,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时效性,同时充分利用政府网站发布水务工作相关政策措施,回应群众关切,为群众了解供排水、水旱灾害防御、水土保持、水资源、水利工程建设等相关政策以及水务工作动态等政务信息提供便利。

(五)监督保障方面。

局领导始终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亲自部署和研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领导小组,明确了工作职责,配备了相关办公设备及人员,积极参加有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和教育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将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绩效考评,加大督查力度,定期对工作滞后的相关股室负责人进行约谈、通报以及问责。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5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进步,但是对照文件规定和上级要求,距离社会公众的愿望,都还存在一定差距。一是各股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意识不强;二是信息公开形式有待拓展;公开信息数量有待增加;四是对需要在门户网站上进行信息公开的内容审查不够严格,部分股站室人员对个别信息表述把握不够精准,导致个别信息表述存在偏差。

今后我局将加强信息联络员与业务股室、有关单位的衔接与沟通,努力将信息收集与公开同步进行,确保信息的及时、准确、全面;加强对信息联络人员的培训,着力增强工作人员信息公开意识,开展多种形式的交流。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全面提升“办文”质量,严防错字漏字、错误表述等问题发生。积极探索新措施、新方法,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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