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16:12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普安县统计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12月31日。本报告电子版可在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www.puan.gov.cn)“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专栏下载。如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或表述有疑问,请与普安县统计局联系(地址:普安县南湖街道县委大院;电话:0859-7232046)。

一、总体情况

2024年,普安县统计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依法依规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一)主动公开方面。为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获取本级部门信息,提高本级部门工作透明度,一是在本级门户网站上发布公开信息40条,其中工作动态30条、法定主要公开内容10条;二是在本级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单位职能、机构设置、办公地址等信息;三是在本级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2023年本级部门决算公开和2024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普安县统计局未收到依申请公开事项。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相关要求,对即将发布的公开信息进行“三审三校”,对稿件内容、表述、格式等进行严格审核校对,进一步提升稿件质量,减低稿件差错率。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根据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指定专人负责本级门网站的运行维护,强化与县政府办信息中心的对接,结合实际情况对本级门户网站相关栏目进行优化更新,及时公布相关统计数据。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强化组织领导,建立以局主要领导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具体负责人为成员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压紧压实工作责任;二是做好舆论监测,及时防范化解因政务信息公开引起的社会舆论,做好相关数据咨询和政策解读工作,避免扩大舆论范围。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4年度普安县统计局严格按照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安排部署开展工作,虽然这一年里取得一定的成绩,但也反映出我局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是本级门户网站工作动态栏信息公布时效性不强、公布信息内容不够丰富。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局将注重公开信息时效性、准确性、完整性,加强公开信息内容、字句表述、行文格式审核等方面,推进我局政务信息公开工作提质增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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