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5-01-21 17:18 字体:[]

普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普安县医疗保障局2024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41月1日至2024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4年以来,普安县医疗保障局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省、州、县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安排部署,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积极回应社会关切,不断提升政府信息公开质量和实效。

(一)主动公开方面。主要通过普安县人民政府网站、“普安医保”政务微信公众号等方式主动公开普安县医疗保障领域的政府信息。2024年度,共计公开政府信息79条,其中政策文件公开9条、政务工作动态信息58条、法定主动公开医疗保障信息12条。“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公开发布动态168条,可通过县人民政府网站查阅及“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搜索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4年度,普安县医疗保障局未收到信息公开当面申请、传真申请、网络申请、信函申请受理。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及时更新调整普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成员,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流程、政府信息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制度。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在确保不失密不泄密的前提下,积极将本年度能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予以公开,最大限度地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形成良好的舆论监督氛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的要求,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发布公开政府信息。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依托县政府门户网站,加强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建设,打造政务公开便民服务平台。为公众提供办事指南、现行文件等查询服务。二是依托政务新媒体,打造媒介公开便捷平台,利用“普安医保”微信公众号,打造基层政务服务,为公众快速提供便捷信息查询渠道,及时更新基层群众关心关注的医疗保障各类信息政策。

(五)监督保障方面。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政务公开工作责任制。局办公室负责本单位工作范围内的政务公开任务。主要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承担本部门政务公开的组织领导责任,负责职责范围内应公开的相关文件、资料的审核、报送,确保所提供信息的准确性,并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公布政务信息,确定专人办理政务公开的具体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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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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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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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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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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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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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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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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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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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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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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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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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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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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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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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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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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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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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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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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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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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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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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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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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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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总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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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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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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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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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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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信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

2.信息更新还不够及时高效。

(二)改进措施

一是统一认识,努力规范工作流程。进一步认真梳理本单位所掌握的政府信息逐步扩大公开内容,及时提供,定期维护,完善政务公开形式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能按照既定的工作流程有效运作,公众能够方便查询。对原有的政府信息公开目录进行补充完善,保证公开信息的高质量、完整性准确性。

三是多措并举,拓宽信息公开渠道。进一步落实工作机制,建立健全考评机制,不断拓展公开渠道,在规范公开内容的基础上不断扩大政府信息公开范围特别把公众关心、社会关注、公共利益大的事项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要内容,确保信息更新及时有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普安县医疗保障局政府信息公开未实行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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