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07 16:17 字体:[]

普安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现公布普安县司法局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本报告由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以及统计附表等内容组成,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如对本报告有疑问,请与普安县司法局办公室联系(地址:普安县盘水街道云盘社区新区大道41号;邮编:561500;电话:0859-7232425;电子邮箱:2445190839@qq.com)。  

一、总体情况

2025年,普安县司法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紧扣司法行政主责主业,以标准化建设、规范化管理、便民化服务为抓手,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丰富公开载体、压实工作责任,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质量和实效显著提升,为全县司法行政事业高质量发展营造了良好的政务环境。

(一)主动公开方面。持续以普安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司法局专栏为核心阵地,全面、及时公开机构职能、领导分工、权责清单、工作动态、政策文件、公共法律服务指南等重点内容。严格执行“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普遍关注的法治宣传、人民调解、法律援助、社区矫正等工作信息,除涉密、涉隐私等不宜公开情形外,全部主动向社会公开。2025年,通过政府网站累计公开工作动态24条、政策性文件1个、公共法律服务动态3条、普法宣传活动信息20条,内容覆盖司法行政各条线业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我局未收到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提出的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局党组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重点工作和党组议事日程,建立“党组统一领导、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体系,明确办公室为信息公开工作牵头股室,配备2名专职人员负责信息收集、审核、发布和反馈工作,各业务股室指定专人担任信息联络员,形成上下联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和保密审查“三级审核”制度(股室负责人初审、办公室复审、分管领导终审),坚持“谁制定、谁审查、谁公开、谁负责”原则,对拟公开的每一条信息进行严格把关,全年未发生信息泄密或违规公开问题。同时,修订完善《普安县司法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考核办法》,将信息公开的数量、质量、时效性纳入干部职工年度绩效考核和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倒逼工作责任落实。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一是强化门户网站主阵地作用。优化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司法局专栏页面布局,增设“政策解读”“互动回应”“办事指南”三个专题板块,实现信息分类清晰、查询便捷高效。二是拓展新媒体公开渠道。开通“普安司法”微信公众号,发布政策解读短视频、图文图解等可视化内容300余条,通过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传播司法行政声音,累计阅读量突破5万人次。三是完善线下公开阵地。在县政务服务中心司法行政窗口、各乡镇(街道)司法所设立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摆放宣传手册、办事指南等纸质资料,为群众提供免费查阅和咨询服务,打通信息公开“最后一公里”。

(五)监督保障方面。一是统筹部署到位。结合2025年司法行政工作要点,明确重点任务、责任股室和完成时限,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二是业务培训到位。组织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保密审查、政策解读等专题培训,进一步提升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和专业素养。三是督查考核到位。办公室每月对信息发布情况进行核查,每季度通报工作进展,对公开不及时、内容不规范等问题下发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到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对照上级要求和群众期盼,仍存在一些不足:一是公开内容的针对性有待加强,对群众关心的法律援助申请流程、社区矫正政策等内容的解读深度不够;二是新媒体平台的互动性不足,线上咨询、留言回复的及时性有待提升;三是基层司法所信息公开工作不均衡,部分乡镇(街道)司法所公开意识薄弱,信息报送不及时。

2026年,我局将聚焦问题短板,狠抓整改提升,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1.深化公开内容,提升针对性。围绕司法行政核心业务,梳理群众高频咨询事项,重点加强法律援助、人民调解、行政复议等政策的深度解读,发布一批通俗易懂的解读材料。

2.强化平台互动,提升便民性。完善微信公众号的互动功能,开设“在线咨询”“留言板”栏目,建立24小时内回应机制,及时解答群众疑问。定期开展线上民意调查,广泛征集群众对司法行政工作的意见建议。

3.压实基层责任,提升均衡性。将基层司法所信息公开工作纳入年度考核范围,定期开展业务指导和督查,督促各司法所规范公开内容、提升公开时效。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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