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兴中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普安县兴中镇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 2026-01-20 10:40 字体:[]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第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办函〔2019〕60号)要求,按照“公正、公平、便民”的总体原则及“及时、准确”的总体要求,现公布普安县兴中镇人民政府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除特别说明外,本报告所列数据统计时限为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5年,兴中镇人民政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内容,推行网络信息公开,及时公开政府工作动态,全年共发布22条政府工作动态,通过官方微信公众号发布工作简报等信息67条,人员变动后,及时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了调整充实,并明确专人进行负责信息公开事项、维护和更新政府信息、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公开目录、工作动态、上传政策性文件、年度报告等工作,稳步推进信息公开工作,确保政府信息工作顺利开展。2025年全年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一)主动公开方面。兴中镇人民政府严格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信息公开内容,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完善公开目录和信息公开内容,推行网络信息公开,及时在门户网站发布政府工作动态22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2025年,兴中镇人民政府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赋予的法定职责,认真做好政府信息的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2025年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1条,全年未发生行政机关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法权益的情形,全年未接到涉及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

(三)政府信息管理方面。人员变动后,及时对镇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人员进行调整充实。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并对调整后的人员进行了相关业务培训,按照“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保障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四)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方面。我镇始终把做好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单位的一项重要工作。明确专人负责政务信息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范使用“政府信息公开”栏目。

(五)监督保障方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我镇工作实际,制定了相关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结合当前乡村振兴及一些工作的特殊性和敏感性,真正做到“涉密不上网,上网不涉密”,“谁上网,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相关要求,进一步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内容的安全性。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0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

0 

0 

0

0 

0 

1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

0

0 

0

0

0 

1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5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在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还存在部分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内容还不够全面,部分工作的相关信息公开不及时、不充分。二是公开内容解读形式有待提升。下步工作中我们从以下几个方面抓好此项工作:一是进一步加大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力度,加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严格按照《条例》内容要求公开工作内容,确保完整、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开政府信息。二是在内容和形式上,覆盖更多政策解和便民信息,采用图文并茂,视频结合的形式,提升解读的通俗性和覆盖面。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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