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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保护

生态环境持续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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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态环境持续改善。扎实开展生态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整改各级生态环保督察反馈、生态环境警示片披露问题70个。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保持98以上;县城污水处理率达98%主要河流、县城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优良率保持100%;医疗废物安全收集率和安全处置率均达100%,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3%。严格落实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0.8‰以内,林业有害生物成灾率控制在2‰以内。——摘自《2025年普安县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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