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县十八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县人大代表提出建议106件,涉及县水务局承办21件,全部建议都已答复代表,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7件,代表所提问题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12件,代表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待条件成熟再处理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2件。代表反馈率达100%、满意与基本满意率达100%。
二、主要做法
(一)加强领导,提高认识。县水务局历来高度重视建议办理工作,将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工作列入局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全面部署,确定承办股室和承办负责人,落实办理责任,明确办理要求和办理时限。在具体办理过程中,县水务局主要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及时进行指导。各承办股室按照局党组的部署,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层层落实办理责任,有效提高了建议办理的速度和质量,保证了代表建议顺利办理落实。
(二)狠抓落实,注重实效。各承办股室在办理工作中积极采纳代表建议,努力解决实际问题,使合理可行的建议尽快得到落实。凡是符合政策,有条件解决的都立即办理,努力解决。因受条件限制一时不能解决的也及时制定出规划、计划,尽可能创造条件逐步加以解决。对确因政策规定或财力、物力原因目前难以解决的,做好解释说明,认真答复,求得理解。
(三)强化督查,提高质量。在办理建议过程中,县水务局牢固树立民生观念,增强公仆意识,加大督办力度,使办结速度进一步加快,办结率进一步提高。各站股室都能以认真负责的态度,尽力按照建议中所提出的事项及要求,加强调查研究,根据政策规定和现有条件,实事求是地给予办理和作出答复。
三、办理情况
(一)代表所提问题已经解决、基本解决或正在解决的7件(建议第11.21.22.28.36.40.45号)
1.黄定能代表提出的《关于开展龙吟镇沙子塘河河道治理的建议》(建议第11号)。我局已将龙吟镇沙子塘河河道治理项目纳入2024年度5个山洪沟治理国债项目实施任务之一,工程名称为《普安县龙吟镇红旗社区沙子塘河山洪沟治理工程》,该项目已于2023年10月完成初步设计,2023年11月8日,州水务局以州水务函〔2023〕152号进行了批复,批复项目总投资1355.20万元,设计工期10个月,采用疏浚河道、新建堤防及护岸加固方案综合治理河道河长度3.1km。工程效益保护人口2300人、保护农田2700亩。该项目已于2024年3月17日开工,现正在抢进度施工中,计划2024年12月底完工。
2.黄龙波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治理下山村下午其至新街田河堤的建议》(建议第28号)。江西坡镇下山村新街田至下午其河堤所在河流为下山河,起点于江西坡镇下山村新阶田组坡脚,终点于下午其 ,流经下山村1行政村,河流长度3.9km ,流域面积14.1k㎡。由于珠江委对河堤治理项目有严格控制和要求,加之项目申报必须是生态堤型,治理的行洪河床扩宽,工程项目河段永久占地面积比治理前大,需要镇政府在不占耕地红线范围内协调农户土地。建议提出的下山村新街田至下午其河堤治理项目,河流流域面积为14.1平方公里,不能纳入“十四五”中小河流治理规划范围内,我局将其作为蓄滞洪区建设项目以《普安县下山河排洪通道建设项目》申报储备,目前正在有序推进项目前期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单行材料、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审批,正在进行初步设计。
3.柳占东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盘水街道平桥村撒司云组饮水困难的建议》(建议第21号)。盘水街道平桥村撒司云组由村组自管,针对平桥村撒司云组饮水困难的问题,我局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多次对周边进行实地勘查,已找到新水源点,并实施建设饮水安全项目,目前项目建设已完工,受益村组为平桥村撒司云组,受益总人口为436余人,项目能有效解决枯水季节供水不足的问题。
4.刘凡玉代表提出的《关于盘水街道新花、大田、青岩、大榜六组等四个组饮水安全补短板的建议》(建议第22号)。盘水街道新花组、大田组、青岩组由村组自管,共有村民1352人,2024年3月,窝沿社区帮助解决提水泵,群众自行组织集资,并投工投劳从鱼洞河提水,新花组、大田组安全饮水问题已解决。新花、大田、青岩三个组饮用水源点共用一处,现新花、大田从鱼洞河提水,原有水源点能够解决青岩组安全饮水问题。大榜六组由村组自管,共有村民186人,该组地势较高,无稳定水源。刘凡玉代表建议修建3个80m³应急水池,240m³水只能支撑21天左右,且无后水补充,水质存在问题,不能解决根本问题。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安全饮水项目,利用县城管网延伸,永久解决大榜六组干旱期间用水问题。
5.陈骞代表提出的《关于对地瓜镇开展农村饮水工程提升的建议》(建议第36号)。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排查梳理,将急需修复的鲁沟村3个水池纳入了2024年维修养护工程清单,并将鲁沟村大云头组主管列入该工程及时解决;2024年4月采取农户参与投工投劳、普安县惠民生水务有限公司免费安装、水务局提供管材方式解决了屯上村潘家门口组饮水问题;2024年利用维修养护资金和衔接资金,依托地瓜集镇供水工程将岗坡村岗坡组、煤炭破组、李家院组和鸡场箐组纳入地瓜集镇供水管网,将木卡村二道岩组、吴家庄组纳入维修养护资金项目,实际解决水源不稳定问题,保障村民饮水;目前将地瓜社区克柏寨组、屯上存团田组、上歹书组、下歹书组、张家湾组、二道湾组等5个组规划纳入集镇供水管网;2024年维修养护项目和衔接资金项目目前正在组织实施,下一步我局将积极争取各级资金,依托集镇供水稳定水源逐步增加供水范围,为群众提供便捷、安全、稳定的供水,同时加强与村(社区)对接农村自管水存在的技术困难,齐心合力解决相关问题,确保饮水有保障。
6.龙昌浩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建兴中镇田坝村人饮灌溉蓄水池的建议》(建议第45号)。该建议具体实施部位在兴中镇田坝村五个坡半山腰,受益村组为兴中镇田坝村大洼三组、大洼四组、冬瓜林组,受益总人口为808余人,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复核,该水池修建地址有发生季节性缺水的风险,经多次研判,现已组织筹建兴中镇集镇供水管网延伸到大洼片区饮水安全工程,该项目建成后将会交付普安县惠民生水务有限公司进行维护,从兴中镇集镇引水到田坝村大洼三组、大洼四组、冬瓜林组解决饮水安全问题,该项目以河沟头水库为永久水源,不会产生季节性停水的风险。目前该项目已动工,正在组织实施。
7.陈大超代表提出的《关于实施九峰街道生产生活用电电网改造提升工程的建议》(建议第40号)。2024年7月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组织南方电网与三板桥电力公司签订独立供电片区移交协议,现今普安供电局已经进场对移交片区电网着手改造建设且正在按计划推进,工期为18个月,改造结束后将由南方电网接管供电。改造后能有效改善九峰街道生产生活用电。
(二)代表所提问题列入计划将逐步解决的12件(建议第47.67.80.86.50.73.96.103.104.16.70.43号)
1.龙昌浩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修缮治理兴中镇田坝村河渠的建议》(建议第47号)。田坝村河渠名田坝河,起点于兴中镇田坝村白果,终点于田坝狗跳崖,流经田坝1行政村,河流长度4.53km ,流域面积16k㎡。龙昌浩代表提出的修缮治理兴中镇田坝村河渠其实是河堤治理项目,我局已将其纳入了50平方公里以下的山洪沟治理项目规划之内,下一步将加大项目谋划储备申报力度,争取省、州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支持,力争通过申报项目进行解决。
2.柏成丽代表提出的《关于对白沙乡卡塘村河沟头组沟渠治理及清淤的建议》(建议第67号)。我局已将卡塘村河沟头组沟渠治理及清淤纳入2024年度下半年申报项目,但因我县财政紧张,缺乏建设资金,需争取通过国家专项资金进行解决。下一步我局将加大此项目申报力度,力争省、州上级主管部门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上给予更大的支持,使该项目尽早落地实施。
3.马义代表提出的《关于进一步完善青山镇李家河排洪工程的建议》(建议第80号)。我局已将其纳入《普安县中小河流治理项目规划》,但因我县财政紧张,县水务局没有独立专款专项建设资金,需通过争取上级资金进行解决。下一步我局将积极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同时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对接,力争尽早使项目落地实施。
4.景瑛代表提出的《关于罗汉镇三岔河水库新安装护栏的建议》(建议第86号)。经我局组织相关专家、技术人员对水库进行了现场勘测、论证,并按程序上报上级主管部门,已将水库库区沿线环库围网护栏纳入水库维修养护项目储备,目前正在积极按程序推进申报建设资金,争取使项目早日落地实施。
5.曾智勇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楼下镇补者村鱼陇、禹歇组村民饮水困难问题的建议》(建议第50号)。楼下镇补者村鱼陇、禹歇组受采煤影响,存在季节性缺水,缺水时段一般为当年的11月至次年4月。当前楼下集镇管网已接通到鱼陇、禹歇组,但这两个组的管网处于末端,供水距离较远,受水量限制,楼下集镇在季节性缺水时段采用分时段供水难以达到鱼陇、禹歇组,供水正常时段,楼下集镇管网能向鱼陇、禹歇组供水。经研判,我局将多渠道争取项目落地解决此问题:一是利用现有的水源和水利设施,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能力,优化水量分配,楼下集镇管网向鱼陇、禹歇组正常供水;二是普安县五嘎冲水库供水,五嘎冲水库已下闸蓄水,后期建设管网连通鱼陇、禹歇组;三是拟建普安县小河水库向楼下镇供水;四是拟建普安县幸福水库连通楼下的管网工程向楼下镇供水;五是拟建青山镇哈马村龙洞至楼下镇坡脚村羊屯引水隧洞工程,将德依河水引到楼下镇;六是在鱼陇、禹歇组附近寻找水源,引水到鱼陇、禹歇组。目前我局正在积极按程序推进申报项目建设资金,争取项目早日落地实施解决补者村鱼陇、禹歇组村民饮水困难问题。
6.王国元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火麻地山塘渗漏进行修复的建议》(建议第73号)。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研判,火麻地山塘渗漏修复我局已纳入《普安县山塘维修工程项目规划》,我局将积极按程序申报建设资金,争取尽早立项审批建设。
7.张超泊代表提出的《关于帮助解决罗汉镇老山田村丫口上组、新寨河组群众饮水困难的建议》(建议第96号)。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复核,因气候干旱,丫口上组、新寨河组地理位置较高,枯水期存在季节性缺水风险。经多次研判,我局已将老山田村丫口上组、新寨河组饮水安全问题纳入乡村振兴饮水安全基础设施建设项目,水源为三岔河水库,项目建成后可以解决枯水期水源枯竭问题。
8.邢晶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新店镇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费用的建议》(建议第103号)。我局党组及时召开专项工作会议作出了安排,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研判,新店镇安全饮水巩固提升项目我局已纳入《十四五规划》,我局正在按相关程序向上级部门申请项目资金解决。
9.支俊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新店镇雨核村蓄水池建设费用的建议》(建议第104号)。经我局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现场勘查和研判,新店镇雨核村饮水安全工程我局已纳入《十五五规划》,我局争取尽快用荒田水库水源覆盖,荒田水库至雨核村管道正在试水中,我局将争取尽早立项审批建设。如项目顺利建设,我局将不在该片区进行类似的项目建设。
10.谢文书代表提出的《关于疏通惠民社区殡仪馆路段排水沟的建议》(建议第16号)。根据职责范围,惠民社区殡仪馆路段排水沟属于城市排水设施,城市排水设施运营管理不在县水务局职责范围,我局无权给予处理。我局将积极向上级反映,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相关部门给予解决。
11.张钊代表提出的《关于解决青山镇工业园区、学校及部分集镇污水处理的建议》(建议第70号)。根据职责范围:县水务局针对青山镇民族中学、智华中学等污水收集及处理问题,已纳入在建项目“普安县整县推进乡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配套管网提升工程项目”建设,由于资金被超调未下达到县级财政,目前正在多方筹集项目建设资金,待资金筹措到位后我局立即启动建设;县工科局:普安县工业园区属于贵州省100个重点建设园区之一,2011年7月完成《普安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编制,并报省经信委批复实施,2020年9月经省工信厅认定普安县工业园区为“贵州省特色工业园区”。工业园区按照“一园三区、组团推进”的思路进行发展和建设,总规划面积40平方公里,其中,青山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面积30平方公里,重点以发展煤电一体化循环经济为主导产业,以新型建材、冶金、物流为潜力产业,按照节约资源、变废为宝的理念,紧紧围绕火电厂产生脱硫石膏、粉煤灰、炉渣等废弃物发展下游产业,并承接国际国内转移的相关产业,园区目前已入驻4家企业,其中中电(普安)发电有限责任公司、普安县应宏酒厂均已自建污水处理设施,贵州普安六合酒业有限公司2021年已停产,贵州同泽实业有限公司暂无工业污水。目前《普安县工业园区发展规划》配套工程内容中已规划建设1座工业污水处理设施,待县级资金充足后,下一步将完善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根据职责范围,水务局权限只是针对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区域居民的生活污水作收集和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高箐社区水桥、上高寨、土瓜山等区域不属于城镇所在地区域,不在水务局的权限内,我局无法向上级部门申报水利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给予解决,建议申请生态环境或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解决。
12.王忠灿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解决九峰街道保冲村幼儿园至供销社输电线路改造资金的建议》(建议第43号)。2024年7月9日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组织南方电网与三板桥电力公司签订独立供电片区移交协议,现今普安供电局已经进场对移交片区电网着手改造建设且正在按计划推进,工期为18个月,改造结束后将由南方电网接管供电。改造后能有效改善九峰街道生产生活用电。
(三)代表所提问题因客观条件限制暂不能解决,待条件成熟再处理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的2件(建议第32、44号)
1.冯斌代表提出的《关于将东城区易地搬迁安置点雨水污水改造提升项目列入项目建设的建议》(建议第32号)。根据职责范围,水务局权限只是针对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区域居民的生活污水作收集和处理,针对东城区易地搬迁安置点雨水污水设施,属于东城区易地搬迁安置房开发商配套的附属设施,我局无法向上级部门申报水利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给予解决,建议由原开发商进行完善。
2.邓鑫代表提出的《关于请求改建兴中镇罐子窑老街污水管网及污水收集池的建议》(建议第44号)。根据职责范围,水务局权限只是针对县城、乡镇(街道)所在地区域居民的生活污水作收集和处理、污水处理项目建设。兴中镇罐子窑老街区域不在镇所在地区域,我局无法向上级部门申报水利项目专项建设资金给予解决,建议申请生态环境或乡村振兴专项资金解决。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强化领导。局主要领导将继续亲自督办建议的办理,带头推动办理工作。各分管领导和承办股室认真听取意见,了解涉及建议办理情况,明确职责,及时分解任务,并及时反馈办理情况,尽力把办理工作做得更好。
(二)强化沟通服务。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好各项服务工作,积极为代表们提供更多的知情问政渠道,广泛征求意见,改进办理方式方法,共同推进工作高质量发展。
(三)强化工作落实。对于建议答复中承诺做到的事项,抓紧时间,争取早日完成。对于需争取上级支持解决的,认真做好前期准备工作,积极向上级申请支持。因目前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需待以后解决或不能解决的,及时做好沟通解释。把建议办理结合水利重点工作加以推进落实,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落实率,努力提升代表满意度。
普安县水务局
2024年12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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