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第26号建议的答复
黄 菊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请求帮助解决龙吟镇粮食补助项目的建议》已收悉。感谢您对我县农业农村工作的关心和支持。现就建议提出的有关问题答复如下:
龙吟镇恒河猴自然保护区种植粮食作物遭野生动物破坏情况,建议辖区受损农户及时联系乡镇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进行核实,对已纳入农业政策性保险承保的,及时上报县平安保险公司进行理赔。
普安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7月30日
(附注:公开)
(联系人:李俊涛;联系电话:181882312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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