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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  名: 沈健 
职  务: 普安县副县长、县政府党组成员 
工作分工:

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公安、司法、退役军人事务、维护社会稳定、国防动员等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主持县公安局全面工作。

分管县司法局、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县国动办。

联系县委政法委、县法院、县检察院、县信访局、县人武部、县公安交通管理局、县武警中队、高速交警普安中队。


沈健,男,汉族,1980年9月生,大学,工程硕士,中共党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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