姓 名: | 庹锦涛 |
职 务: | 普安县委常委,副县长(分管常务工作)、县政府党组副书记 |
工作分工: |
负责县人民政府常务工作,负责发展改革、重大工程和重点项目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国有资产管理、税务、金融、保险、债务化解、军民融合、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消防救援、统计、对外开放、政务督查、政务公开、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商引资、中小企业、外事、机关事务管理等方面工作。负责统筹“放管服”改革工作。协助黄其兴同志负责财政、审计、粮食方面工作。负责抓好分管领域的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及生态环保工作,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分管县政府办公室(县外事办、县金融办)、县发改局、县应急局、县统计局、县政务服务中心、县投资促进中心、县基本建设投资管理中心、县委县政府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协助黄其兴同志分管县财政局、县审计局。 联系县委党校(县行政学院)、县委巡察办、县档案馆、县税务局、人行普安支行、县银监办、县公积金管理部、驻县金融和保险机构。 |
庹锦涛,男,汉族,1978年12月生,大学本科,中共党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