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超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4-1537921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4-10-29 16:40:16 | |
| 文 号: | 普府任〔2024〕20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超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 ||
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超同志正式任职的通知
普府任〔2024〕20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属有关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超同志正式任县应急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大队二大队大队长,任职时间从2023年9月起计算。
普安县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