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雄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索 引 号: | 000014349/2025-432451 | 信息分类: |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5-03-26 10:45:46 | |
| 文 号: | 普府任〔2025〕4号 | 是否有效: | |
| 名 称: | 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雄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 ||
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杨雄等同志任免职的通知
普府任〔2025〕4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杨雄同志不再担任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职务;
肖静同志任县大数据发展管理局局长、县国防动员办公室主任;
谢福同志不再担任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副局长(保留正科长级)职务;
李修富同志不再担任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蒋先春同志任县商务局局长,不再担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冯斌同志不再担任茶源街道办事处主任职务;
黄超同志任茶源街道办事处主任;
王伟同志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祁露平同志不再担任茶源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普安县人民政府
2025年3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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