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名 称: | 《普安县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 信息分类: | |||||||
发布机构: | 生成日期: | 2021-08-16 | |||||||
文 号: | 普府办发〔2021〕18号 | 是否有效: |
《普安县关于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管理办法》的政策解读
一、起草目的
为进一步完善政府投资体制,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提高政府投资效益和项目管理水平,防止违规举债、不顾实际盲目建设项目。
二、依据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的意见》《政府投资条例》及省、州政府投资项目管理相关规定。
三、主要内容
普安县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必须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及专项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和有关建设标准、规范。严禁“未批先建”;严禁边勘测,边设计,边施工;严禁“未招先建”;严禁“超概预算施工”;严禁“违规举债”。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