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普安县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管理 办法(试行)》
一、编制目的
为加强入园企业(项目)管理,进一步优化园区营商环境,突出培育园区主导产业,延长产业链条,提升承载能力,促进园区健康安全发展。因此,我们起草了《普安县工业园区入驻企业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
二、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和《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开发区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贵州省“十四五”战略性新兴产业集群发展规划》《黔西南州“十四五”工业发展规划》等文件精神。
三、主要内容
《办法》共四章十六条。主要内容为:
第一章,总则共三条。一是介绍起草依据;二是明确工业园区范围;三是明确园区管理机构。
第二章,准入管理共八条。一是明确园区企业(项目)准入原则;二是明确园区企业(项目)准入条件;三是明确企业(项目)准入程序;四是明确租赁标准厂房入园企业(项目)的管理;五是明确租赁费用;六是明确租赁期限届满前,入园企业(项目)如需续租的,需提前3个月书面告知县工科局,重新签订租赁合同;七是明确自建标准厂房入园企业(项目)的管理;八是加强后续管理。
第三章,退出管理共三条。一是明确退出情形;二是明确退出方式;三是明确退出程序。
第四章,附则共两条。一是明确解释权;二是明确实施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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