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普安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生产安全事故
应急预案》
一、编制目的
健全和完善我县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增强事故防范应急能力。提高应急救援反应速度和水平,预防次生、衍生事故发生,最大程度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环境损害,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一、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安全规定》《危险化学品事故灾难应急预案》《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普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第一章“总则”,包括指导思想、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
第二章“组织体系及职责”,包括设立县级专项应急指挥部,明确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并细化现场指挥部工作组设置及职责。
第三章“预防、监测与预警”,包括建立“企业风险辨识-政府季度研判”双轨监测机制,明确预警分级及发布流程,规定预警期内转移疏散、资源预置等防范措施,动态调整或解除预警。
第四章“信息报告与先期处置”,包括规范事故信息报告流程,明确首报、续报要求。
第五章“应急响应”,包括分级应对,明确四级响应机制,细化指挥协调、处置措施、信息发布及应急结束条件。
第六章“后期处置”,包括明确队伍、物资、资金、技术等5类保障措施。
第七章“应急保障”,包括强化应急队伍、资金、装备、医疗等7类保障措施。
第八章“监督管理”,包括预案管理、宣传与培训、责任与奖励。
第九章“附则”,包括预案解释、预案实施。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