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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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政策解读

《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已于近日印发实施。为便于公众了解,作如下解读。

一、编制依据

为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工作制度,促进依法、民主、科学决策,依据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黔西南府办发〔2020〕26)编制《普安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二、编制过程

按照县政府工作部署,县政府办公室于2025年1月启动了《目录》编制工作。县政府办向各县级部门和有关单位发布征集通知,县司法局按照程序开展审查论证工作,征求了各单位意见,综合各方意见和研究论证等程序,形成了此《目录》。

三、主要内容

《目录》按照突出针对性、具备可行性、提高透明度的原则,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2025年中心工作,拟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共计2项,分别是普安县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服务管理工作实施办法和普安县中心城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四、《目录》管理

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动态化管理,将根据县政府工作需要,结合我县实际,依程序适时调整,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按时高质量完成决策事项,确保重大行政决策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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