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编制目的
进一步理顺政府专职消防队“建、训、管、用、调”等工作机制,加强和规范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的建设和管理,提高政府专职消防队伍火灾预防和灭火救援能力。
二、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应急管理部等13部委《关于全面推进地方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应急〔2023〕85号)、《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州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黔府发〔2024〕8号)、《黔西南州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管理实施方案》(黔西南府发〔2025〕4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
三、主要内容
(一)明确发展目标。《方案》明确在2027年底前,全县政府专职消防队全面实现队伍“营房独立设置、车辆装备配备齐全、人员实力按标配备、队伍管理规范有序、专项经费保障有力、职能作用发挥明显”的工作目标。
(二)划定建设责任。《方案》探索建立“政府主导、消防主抓”的建队模式,细化了政府和消防部门工作任务,明确了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财政、退役军人事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和政策要求,支持政府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
(三)理清职责任务。《方案》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和消防救援任务实际,明确政府专职消防队伍机构属性,进一步理清了队伍工作任务、日常管理、教育训练等职责任务。
(四)确定员额配备。《方案》明确了文员配置标准、城市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配置标准、乡镇政府专职消防队员配置标准,并对人员招录全流程予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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