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普安县公共停车场及路内泊位停车收费管理实施方案》的解读
一、起草背景
为完善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行为,保护机动车停放服务经营者和服务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年版)》《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单位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463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对路内停车、公共停车场停放服务成本进行成本调查,充分考虑经济社会承受能力,参照周边县市收费标准,结合普安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起草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贵州省定价目录(2025 年版)》;
3.《省发展改革委等四单位关于印发〈贵州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18〕463 号);
4.《省发展改革委关于贯彻落实新能源汽车停车收费优惠政策相关事宜的通知》(黔发改收费〔2024〕33 号)。
三、方案主要内容
本方案共十六部分,覆盖适用范围、部门职责、定价分类、车型划分、区域分级、收费标准、免费减免、经营者与停车人义务、新能源优惠、长效监管全链条管理规则,核心板块如下:
1.明确适用范围与部门职责,划定全县行政区域内各类机动车停放服务管理边界,明确县发改局为价格主管部门,住建、财政、交管、市场监管各司其职,形成多部门协同管理机制。
2.分类界定三种定价管理形式,按照资产属性、建设主体、使用场景,将停车收费划分为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市场调节价三类,清晰区分党政机关、路内泊位、公共场馆、城投停车场、商住小区、社会资本停车场定价权限,厘清价格管理边界。
3.细化车型、停车区域分级标准,车型分为小型、中大型、超大型三类;路内泊位分一类、二类路段,公共停车场划分中心区域、非中心区域,实行区域差别化定价,核心拥堵路段收费适度提高,乡镇、外围区域降低收费,引导车辆分流。
4.制定分场景梯度计时收费标准,分别制定路内泊位、机关事业单位内设停车场、室内/室外公共停车场政府定价标准;同步明确政府指导价最高限价,允许经营主体自主向下浮动;单独设置公立医院、政务大厅办事群众专项优惠计费规则,区分 24 小时封顶价、阶梯加价模式。
5.统一免费、减免停放政策,统一30分钟普惠免费停放时限;明确军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殡葬抢险等特种车辆全额免收停车费,保障应急通行需求。
6.落实新能源汽车专项优惠,落实省级政策,政府定价、指导价停车场新能源汽车停车费 8.5 折优惠,新能源货车当日首次 2 小时免费停放,扶持绿色交通发展。
7.规范经营者与停车人双向权责,明确停车场设施运维、明码标价、票据开具、秩序管理义务;列明车主停车规范、缴费权责,针对乱收费、不出具票据等情形赋予车主拒付权利。
8.统一明码标价与监督监管要求,规范政府定价停车场蓝底白字公示牌制式,列明收费主体、标准、免费政策、12315投诉热线,压实市场监管日常巡查责任。
9.鼓励机动车停车场的经营者为提升停车场车位利用率,规范长期停放车辆收费管理,可结合实际制定车辆月度、年度停放优惠租赁收费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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