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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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名  称: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4-07-31
文  号: ​普府办函〔2024〕48号 是否有效: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的通知

普府办函〔2024〕48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根据《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713号)《贵州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实施办法》(省政府令第197号)《黔西南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的规定,经县委、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必须严格履行相关法定程序。承办单位在提请县政府常务会议集体讨论决定时,应报告履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情况。

二、列入目录的重大行政决策事项承办单位,要按要求组织实施,落实责任分工,把握时间节点,确保按时完成。

三、县司法局要加强督促指导,将承办单位履行法定程序

情况纳入法治政府建设考核范围。

四、对目录实行动态管理,确需调整或新增的,承办单位要按照规定程序办理。

附件:普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4年7月31日       


附件

普安县人民政府2024年度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

序号

事项名称

需履行的程序

承办单位

预计完成时限

1

普安县2024年农村厕所革命工作方案

公众参与、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草案牵头单位:普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
决策草案共同承办单位:普安县农村厕所革命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12月

2

中共普安县委 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学习运用“千万工程”经验加快“四在农家·和美乡村”建设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实施方案

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

决策草案牵头单位:普安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局、县生态移民局)
决策草案共同承办单位:普安县乡村振兴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024年12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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