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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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名  称: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安县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5-05-29
文  号: 普府办函〔2025〕11号 是否有效: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

普安县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属各部门、有关垂直管理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普安县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普安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5月29日    

普安县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

应急预案

1总则

1.1指导思想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1.5预案体系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2.2信息保障组主要工作职责

2.3信息保障责任清单

3运行机制

3.1应急响应

3.2信息准备、收集和利用

3.3应急响应结束

4保障机制

4.1人员保障

4.2装备保障

4.3经费保障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5.2预案演练

5.3预案修订

6附则

6.1预案解释

6.2预案实施


1总则

1.1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重要论述,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安排部署,建立健全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工作机制,提高我县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协同合作能力和水平,确保信息的统一性、准确性和权威性,提升灾害事故现场决策指挥的科学性,最大限度减少灾害事故造成的损失,制定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国家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地质灾害防治条例》《贵州省安全生产条例》《贵州省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贵州省重大以上灾害事故快速响应工作总方案》《贵州省突发事件信息报告管理办法》《黔西南州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普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黔西南州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等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编制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预案中所称灾害事故,是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两类突发事件。信息是指自然灾害和事故灾难现场应急救援过程中所需的各类信息,主要包括灾害事故首报信息、基础信息、通用信息、技术信息等;信息保障是指围绕应急救援全过程,满足科学高效处置灾害事故的各类信息需要及保障工作。本预案适用于普安县行政区域内发生灾害事故后,在应急救援现场开展的信息准备、收集和利用等信息保障工作。

1.4工作原则

坚持重在平时、主动作为。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要注重对管理辖区和行业领域涉及的人口、重点人员、环境现状、物资装备、救援力量、生产经营单位和重要场所等信息的收集。在灾害事故发生后,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主动开展信息收集、信息处理、信息沟通、信息评估、信息公开等工作,及时提供灾害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所需信息,为灾害事故处置提供科学的决策依据。

坚持快速行动、信息可靠。各地各有关部门在收到灾害事故信息后,要按照职责分工立即响应,采取有效信息保障措施应对,快速获取和提供灾害事故应对决策所需信息,确保信息的时效性。要完善信息核实机制,拓宽信息获取渠道,依靠先进科技手段,细致分析研判,提高应急救援过程中各类信息的可靠性。

坚持分级负责、协调联动。各地各有关部门要按照灾害事故等级或现场成立的应急救援指挥部级别,分别负责各级别范围内的信息保障工作,同时遵循上级覆盖下级原则。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加强沟通,实现信息共享,共同做好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现场信息保障工作。

1.5预案体系

普安县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体系由本预案以及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县属单位突发事件灾害事故信息保障应急预案、乡镇(街道)突发事件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等组成。

2组织体系及职责

2.1组织体系

普安县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是负责现场处置的通信保障工作的领导机构,指挥长由县人民政府分管副县长担任,副指挥长由县政府办联系服务分管副县长工作的副主任或县应急局局长担任。

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下设信息保障组,负责组织、协调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工作,可根据现场实际工作需要单独设立或并入履行综合协调和信息保障职责的工作组中。县级灾害事故救援指挥部信息保障组组长一般由联系服务分管副县长的副主任担任,副组长一般由事发地乡镇(街道)、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级行业主管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县级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信息保障组成员一般由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的县属单位现场负责同志组成,主要包括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县政府办公室、县教育局、县工科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州生态环境局普安分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文体广电旅游局、县卫健局、县应急局、县退役军人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能源局、县林业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气象局、人武部和其他参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单位。

2.2信息保障组主要工作职责

(1)贯彻落实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有关应急救援信息保障工作的决策部署。

(2)收集汇总灾害事故现场有关的信息,建立应急救援信息准备、收集和利用机制。

(3)对收集信息进行分析研判和整理,向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提供救援决策所需信息。

(4)向现场救援指挥部报告信息保障其他有关情况。

2.3信息保障责任清单

本预案针对一般及以上灾害事故或其他等级灾害事故需成立县级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情况,制定了应急救援信息保障责任清单


一般及以上灾害事故信息保障责任清单

信息类别

保障信息要素

提供信息

主责单位

或部门

提供信息其他单位或部门

1.灾害事故首报信息和基础信息

1.1灾害事故首报信息

灾害事故发生地或单位首次报送的关于灾害事故的初步信息

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包括但不限于公安110、消防119、医疗急救120平台接报信息,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值班室,应急管理部门值班室,各行业主管部门值班室等值班机构,以及事发目击人、周边群众等。

1.2灾害事故基础信息

事发时间、事发地点、灾害事故类别、已知伤亡人数、可能造成的伤亡和影响情况、扩散情况、抢险救援情况、现场处置紧缺资源、现场负责人、现场联络员及联系方式,事发地周边可能受影响的社区、学校或其他重要设施和人口等基础信息。

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

县公安部门、县行业主管部门、县应急部门、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事故责任单位相关责任人或管理人员。

2.现场救援指挥部及各工作组通用信息

2.1现场救援指挥部组成及各工作组通讯录信

关于成立县级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的文件,收集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相关联系方式等信息。

县应急局

参与现场救援的各县属单位或部门,与灾害事故应急救援有关的各单位或部门。

2.2被困人员或失联人员信

迅速核实确认被困或失联人员的人数、人员信息、分析研判被困人员所在位置或方位信息;对从救援现场施救出来的人员,尽快核实人员信息,获取家属联系方式等信息。

县公安局

事发地乡镇(街道)、县工科局、县行业主管部门、事发地派出所、灾害事故责任单位、事发地附近相关知情人员。

2.3参与救援力量或队伍信

已投入应急救援队伍基本情况,研判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情况后还需调派的其他救援力量或队伍信息。

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施救职责的工作

县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现场施救职责的工作组组成单位,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2.4

救援装备、物资信息

已投入救援现场的救援装备、救援物资,以及紧缺的救援装备、救援物资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施救职责的工作

县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现场施救职责的工作组组成单位,灾害事故责任单位,现场参与施救队伍。

2.5救援进度信息

根据现场救援指挥部制定的救援方案或计划,及时报送救援工作开展最新情况,评估完成施救任务尚需时间及工作量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施救职责的工作

县行业主管部门、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现场施救职责的工作组组成单位,灾害事故责任单位,现场参与施救队伍。

2.6交通信息

通往灾害事故现场的交通路线,包括路线的通行情况,路线的最大承重能力和可通行车辆情况,救援现场车辆及装备可容纳情况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交通秩序管理职责的工作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高速公路业主单位等。

2.7气象信息

灾害事故区域在灾害事故发生前一段时间内的气象监测数据,实时对风向、风速、温度、湿度、气压、降雨情况进行监测,并对近期的气象情况进行预测,分析气象对救援产生的影响,提供救援过程中的预警信息和救援现场应采取的防范应对措施等。

县气象局

事发地气象部门。


2.8医疗救护信息

投入救援的手术车(舱)、负压车(舱)等专业医疗救援装备设备信息,投入救援的医技专家力量信息,对救出伤员的医治情况,救援现场防疫消杀物资装备及消杀开展情况等。

县卫生健康局

卫生健康部门、参与救援的医疗单位及部门。

2.9善后相关信息

针对灾害事故伤亡人员的善后处置开展情况,以及伤员心理疏导、家属安抚等信息。

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善后工作职责的工作组

县公安局,县卫生健康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2.10宣传报道相关信息

救援现场新闻媒体情况,信息发布情况,网络舆情研判情况等。

现场救援指挥部履行宣传报道职责的工作组

县委宣传部、县委网信办,现场救援指挥部各工作组,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3.灾害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3.1煤矿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煤矿井上、下对照图、通风系统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地质和水文地质图、避灾线路图等基础资料,井下运输系统、通风系统、通讯系统、监测监控系统图及设施设备损毁情况。

被困失联人员所处位置等技术信息,救援环境顶板、瓦斯、有害气体等监测信息。

县能源局

县自然资源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救援队伍,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3.2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危险化学品涉及种类、化学特性、储量、可能造成的危害和污染;烟花爆竹储存数量、烟花爆竹爆炸当量、处置过程中的注意事项、救援人员的防护设备装备信息,危险化学品扩散监测情况等。

县应急局

州生态环境局普安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3.3非煤矿山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地下非煤矿山井上、井下对照图、采掘工程平面图、矿井地形地质和水文地质图,开拓系统图、中段平面图、通风系统图、避灾路线图、压风供水排水系统图、供配电系统图、相邻矿山位置关系图等;露天矿山事故周边建筑物,地形地貌,边坡监测信息,未完全崩塌、崩落岩石完整性监测等;尾矿库设计资料,安全指标和排洪指标,救援环境顶板、边坡、有害气体等监测信息。

县应急局

县自然资源局、县工科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事故责任单位。

3.4工贸行业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相关图纸资料、技术档案、工艺流程、涉爆涉氨、供电供水供气信息,特种设备技术指标信息、有限空间技术信息等信息。

县应急局

县工科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3.5建筑安全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建筑工程施工设计图、建筑施工图、结构施工图、设备施工图,其他各专项施工方案等图纸资料,安全监控监测预警信息,灾害区域原始图、现状图、对比分析图等。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事故相关责任单位。

3.6消防安全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总平面布局、平面布置、消防车道、消防水源、建筑类别、建筑耐火等级、建筑外墙、屋面保温和建筑外墙装饰、建筑内部装修防火、防火分隔、防爆、安全疏散、消防电梯、消火栓系统、消防电气等。

县消防救援大队

县住建局、事故责任单位,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涉及业主单位。

3.7城镇燃气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事发管道设计参数、管道布置图,影响范围、事发地周边可能影响的重要设施或危险点,紧急停电及停气等应急救援措施方案、救援环境气体监测数据等。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州生态环境局普安分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事故责任单位。

3.8交通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交通事故路段设计资料、事发路段通行数据、监控录像、事故交通工具载运载人员信息,交通工具的技术参数等。

县交通运输局

县公安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事发路段业主单位。


3.9水上交通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事发水域流域地理信息,水情应急监测,实时水情信息和分析预报成果,应急水量调度等技术信息。

县交通运输局

县水务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救援队伍。

3.10地震地质灾害现场技术信息

事发地地形地貌,地层岩性、地质构造、区域地壳稳定性等信息,灾害区域原始图、现状图、对比分析图,地震地质灾害有关的监测信息,地震地质灾害救援现场安全区域等。

县自然资源局

县应急局、县工科局、县能源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3.11森林草原火灾现场技术信息

火灾发生地地形地貌图、火场态势图,灾前灾后遥感影像及比对分析图、过火面积图,周边河流、道路和天然隔离带信息,火灾可能影响区域重要标的物等。

县林业局

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自然资源局、武装部,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灾害相关责任单位。

3.12洪涝灾害现场技术信息

水库(水电站)集雨面积、总库容、大坝类型、坝高、坝顶高程、泄洪设施、泄流能力、汛限水位、校核水位、设计水位以及溃坝可能影响的范围;堤防(河道工程)堤防级别、特征水位、堤顶高程、堤防高度、内外边坡以及超标洪水可能影响的范围;堰塞湖堰塞体组成、高度、顶宽、顺河长、体积、上下游坡度、初估堰塞湖蓄水量、水深,是否渗流以及堰塞体上游及溃决后下游可能影响的范围;城镇内涝影响范围、水位、市政道路、公共交通、地下商场、地下停车场、地下通道、下沉式立交桥等低洼被淹情况,灾害区域原始图、现状图和对比分析图。

县水务局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应急局、县消防救援大队,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涉及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3.13长输油气管道灾害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管道设计图、竣工图、监测预警系统图、地形图、传感器布置位置图及数据、所承受的压力和温度限值、高后果区、途经地质灾害点、埋深、安全防护、截断阀和安全阀位置型号、压力测试、泄漏检测和防爆措施台账等。

县能源局

县工科局、县应急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和县级其他相关部门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涉及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3.14特种设备行业灾害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设备规格型号、设备布置图、管道布置图、承压设备的耐压性能、防爆性能、电气安全性能(保护)、燃点、爆点、防爆等级、出厂时间、安装时间、使用环境、环保指标等技术参数。

县市监局

灾害事故企业行管部门、县应急局、州生态环境局普安分局、县工科局,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涉及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3.15其他灾害事故现场技术信息

根据灾害事故现场救援需要,实时提供有关技术信息。

县级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县级其他相关部门,事发地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涉及灾害事故责任单位。

3运行机制

3.1应急响应

县级灾害事故信息保障应急响应随县级各专项应急预案和部门预案启动响应同时启动,县级信息保障涉及部门要立即启动响应,根据一般及以上灾害事故信息保障责任清单规定的职责和内容立即收集和准备灾害事故抢险救援的有关信息,同时指导事发地乡镇(街道)或有关部门收集和核实灾害事故的有关信息,及时将收集信息上报。

3.2信息准备、收集和利用

3.2.1平时信息准备。灾害事故发生前,各有关信息保障单位应根据本单位信息保障工作职责,做好平时信息收集及应急准备,定期更新有关信息。灾害事故发生后第一时间快速提供灾害事故处置所需的相关信息。

3.2.2战时信息收集。县级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信息保障组根据现场应急救援各阶段信息需要,向各有关单位、现场救援各工作组提出信息需求,各有关单位、现场救援各工作组应根据工作职责及时将信息反馈至信息保障组,信息保障组按照现场救援工作需要及时共享信息,必要时组织召开信息保障会议。

3.2.3战时信息利用。信息保障组组织行业主管部门、专家、救援队伍负责人等有关单位和人员对收集的信息加以分析、整合和研判,向县级灾害事故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提供经过梳理加工的信息或方案,用以解决应急救援现场遇到的现实问题,为现场指挥决策和评估提供依据。

3.3应急响应结束

在灾害事故应急救援结束后信息保障应急响应结束。信息保障组要汇总灾害事故中的人员伤亡情况,救援队伍、救援物资、救援装备、救援人员、救援投入、紧急调集征用以及人员安置情况等数据,提供给善后处置组和事发地乡镇(街道)人民政府,作为制定救助、补偿、抚恤和安置等善后工作方案的依据。

4保障措施

4.1人员保障

各县属单位要根据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工作需要,加强信息保障队伍建设,优化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加强专业人员信息保障能力培训,提升信息保障人员专业技术水平。

4.2装备保障

各县属单位要根据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工作职责,提高信息保障装备水平,满足处置灾害事故信息保障需求,加强先进科技装备在应急救援现场的运用。

4.3经费保障

各县属单位要根据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工作职责,加强灾害事故信息保障经费投入,满足在应急准备、应急救援中信息保障的人员、装备物资经费需求,以及灾害事故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编制修订、演练等经费。

5预案管理

5.1预案编制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牵头组织编制,作为《普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中县级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的应急预案。应急救援总指挥部信息保障相关成员单位应在本预案基础上,结合实际制定各自职责范围内的灾害事故现场信息保障应急预案。

5.2预案演练

各乡镇(街道)各有关部门应根据《普安县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和本地本级编制的总体应急预案,将灾害事故信息保障应急预案演练工作纳入演练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地各有关部门在开展综合演练或专项演练中,对信息保障工作进行检验,分析梳理存在的问题与不足。

5.3预案修订

信息保障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部门应定期开展应急预案分析评估。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及时修订应急预案:

(1)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等有关规定发生变化的;

(2)信息保障组成单位或部门职责发生重大调整的;

(3)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4)应急预案中的其他重要信息发生变化的;

(5)在应急救援和应急演练中发现问题需要作出重大调整的;

(6)应急预案编制单位或部门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6附则

6.1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县应急局负责解释。

6.2预案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附件:1.XX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及工作组人员信息统计表

2.XX灾害(事故)现场救援队伍、救援装备物资、物资发放和强制征用设备及物资信息统计表

3.XX灾害(事故)现场专家信息表

4.XX灾害(事故)失联或被困人员统计表

5.XX灾害(事故)救出人员统计表

6.XX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救护队、专家、医疗设备投入统计表

7.XX灾害(事故)现场新闻报道信息统计表

8.XX灾害(事故)人员安置情况统计表


附件1

XX灾害(事故)现场救援指挥部及工作组人员信息统计表

序号

指挥部及工作组名称

指挥部及组内职务

姓名

单位

职务

联系方式

备注

1

指挥部

指挥长

副指挥长

成员

2

综合协调和信息保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

XX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附件2

XX灾害(事故)现场救援队伍、救援装备物资、物资发放和强制征用设备与物资信息统计表

2.1XX灾害(事故)现场救援队伍信息统计表

序号

队伍名称

人数

负责人

联系电话

携带装备

携带物资

备注

1

2

3

4

5


2.2XX灾害(事故)现场救援装备物资信息统计表

序号

装备物资名称

型号或规格

装备物资数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2.3XX灾害(事故)现场救援物资发放统计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发放数量

剩余数量

计划准备量

管理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2.4XX灾害(事故)现场救助物资发放统计表

序号

物资名称

型号规格

发放数量

剩余数量

计划准备量

管理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2.5XX灾害(事故)现场强制征用设备及物资统计表

序号

设备及物资名称

品牌

型号或规格

计量单位

数量

性能或功能

单位或个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附件3

XX灾害(事故)现场专家信息表

序号

专家姓名

单位

专业

职称

联系方式

备注

1

2

3

4

5


附件4

XX灾害(事故)失联或被困人员统计表

序号

姓名

性别

身份证号码

家庭成员联系人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5

XX灾害(事故)救出人员统计表

序号

被救人员姓名

救出时间

性别

年龄

救出人员区域

救出的队伍

被救人员状态

备注

死亡

重伤

轻伤

1

2

3

4

5

6

7


附件6

XX灾害(事故)现场医疗救护队、专家、医疗设备投入统计表

序号

医疗机构名称

总人数

带队人

联系电话

投入的主要医疗设

配备医疗专家情况

备注

1

2

3

4

5

6

7

8


附件7

XX灾害(事故)现场新闻报道信息统计表

序号

新闻报道机构名称

机构属地

联系人

联系电

现场与新闻机构对接联系人

联系电话

新闻报道情况

备注

1

2

3

4

5


附件8

XX灾害(事故)人员安置情况统计表

8.1XX灾害(事故)受灾人员安置统计表

序号

户数

人数

安置地点

负责安置联络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8.2XX灾害(事故)相关人员家属安置统计表

序号

相关人员姓名

家属姓名

联系电话

安置地点

负责安置联络人员

联系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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