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常梅同志免职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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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常梅同志免职的通知
名  称: 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常梅同志免职的通知 信息分类:
发布机构: 生成日期: 2026-07-23
文  号: 普府任〔2026〕17号 是否有效:


普安县人民政府关于常梅同志免职的通知

普府任〔2026〕17号

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

县人民政府决定:

常梅同志不再担任南湖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职务。

        

               普安县人民政府

                2026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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