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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6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6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6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6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表

第一部分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阐述部门主要职能,建议从部门“三定”方案摘录。

(一)党委工作职责

①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及镇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新农村。

②讨论和决定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③领导本级政权机关和群众组织、支持和保证依法行政和依章办事。

④加强镇党委自身建设和研究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⑤负责本镇干部的学习教育、培养选拔和监督管理工作,提高党员和干部职工的队伍素质,培养优秀年轻干部。

⑥领导本镇的社会主义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做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及乡村振兴工作。

⑦办理上级党委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人民代表大会工作职责

①筹备并决定召开镇人民代表大会。

②保证宪法、法律、法规、上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决定、决议在全镇范围内的遵守和执行。

③根据镇人民政府的建议,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内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以及本级财政预算调整,讨论决定本行政区域的民政工作实施计划。

④听取和审议镇人民政府的工作汇报。监督、支持镇人民政府开展工作。

⑤经征得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过半数同意,讨论、决定接受正、副镇长的辞职申请,并报告下一次本级人民代表大会追认。

⑥镇长因故出缺,从副镇长中决定代表人选,并报上级人大常委会备案。

⑦联系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组织代表视察,指导代表小组活动。

⑧受理人民群众对镇人民政府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指控和申诉。

⑨督促镇人民政府和有关单位认真办理代表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⑩组织指导选区选民依法罢免和补选人大代表。

(三)政府工作职责

①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②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乡村振兴等行政工作。

③保护社会主义全民所有制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财产、保护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④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⑤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⑥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⑦办理上级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镇党委、政府内设机构5个,即行政股室,分别是党政办、党建工作办公室、平安法治办公室、公共事务管理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另有共青团、妇联、残疾人联合会、工会等群团组织,共核定行政编制24名,实有人员24名。镇人民政府下属事业单位4个,核定事业编制69个(含2个事业工勤)。分别为党务政务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5名,实有人员14名)、综合治理服务中心(核定编制13名,实有人员12名)、农业农村综合服务中心(核定编制36名【含事业工勤2名】,实有人员29名、事业工勤2名)、综合执法队(核定编制5名,实有人员0名)

三、部门人员构成:总编制人数属机密不予公开,由财政全额预算管理。现单位在职人数84人,行政在职人员24人,事业事业编制在职人员58人,事业工勤在职人员2人,退休人员21人。遗属人员3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本单位无下属单位,本次公开的预算信息已包含本单位所有预算信息。

第二部分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2026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6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88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3.35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965.35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科目1221.24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6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74.55万元,农林水支出242.5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04.38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883.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883.35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经营收入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88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13万元,占总支出的90.27%;项目支出183.22万元,占总支出的9.7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24万元,占总支出的64.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64万元,占总支出的12.78%,卫生健康支出74.55万元,占总支出的3.96%,农林水支出242.54万元,占总支出的12.88%,住房保障支出104.38万元,占总支出的5.54%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883.35万元,比上年减少17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批复的项目减少。支出共计1883.35万元,比上年减少179.5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2026年批复的项目减少。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883.3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883.35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2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64.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6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78%;农林水支出242.5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12.88%;住房保障支出104.38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5.54%,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减少179.5万元,主要原因:2026年批复的项目减少

三、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883.3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00.1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0.27%;项目支出8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73%。。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221.2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64.8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40.6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2.78%,卫生健康支出74.5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96%,农林水支出242.5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12.88%,住房保障支出104.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5.54%。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减少179.5万元,主要原因:2026年批复的项目减少

四、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718.13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1558.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0.7%;公用经费159.7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9.3%。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286.69万元,占人员经费的82.5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71.72万元,占人员经费的17.44%。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141.7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88.73%;资本性支出18万元,占公用经费的11.27%。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07.81万元,主要原因:工资、津补贴以及车辆购置经费增加。

五、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6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30.22万元,比上年减少1.41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持平,;公务接待费0.94万元,比上年减少1.41万元,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国内公务接待的预计批次、人数减少;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9.28万元,比上年增加18万元,增加的原因为本年度公务车辆已不能正常使用,因此追加此项费用。

六、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183.22万元。其中:残疾人就业保障金8.5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4.68%;乡镇(街道)其他运转经费1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1.87%;驻村工作经费的4万元,占项目支出2.2%;驻村干部食宿2.64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4%;新店镇2026年公务车辆购置经费1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8%。

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59.72万元,比上年增加11.01万元,提高7.4%。主要原因是为本年度公务车辆已不能正常使用,因此追加此项费用。

四、202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3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6年初资产总额7341.35万元,其中:流动资产0万元,固定资产586.33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6715.22万元,其他资产39.8万元。

五、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883.35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管理项目5个,涉及财政资金183.2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绩效是:1: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完善残疾人基本公共服务体系2:促进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3:让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基本公共服务水平明显提高4:保障驻村干部正常开展驻村工作,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5:提高驻村干部幸福感。6:保障驻村干部正常开展驻村工作,提高他们工作积极性。7:为帮扶村老百姓做一些确实的事实保障。              8:维持2026年政府各部门各项工作正常开展并圆满完成任务所需的正常运转经费。9:促进新店镇各项事业持续健康发展,人民群众安居乐业。10:完成单位职能任务,提高单位公共服务水平,促进就业,维护社会持续,营造良好生产生活环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11:完成新店镇公务用车购置,保障乡镇办公、应急处置等公务出行需求,提升行政运行效率。              12: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合理合规完成公务用车采购和报账流程。13:通过车辆更新降低运维成本,保障乡镇各项工作正常开展,提升公共服务保障能力。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王飞        电话:0859-7448009          

                        普安县新店镇人民政府

                         2026年2月26日

附件2:县本级2026年部门预算公开套表(1).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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