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安县(公安局)2026年部门预算
及“三公”经费预算信息
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三、部门人员构成
四、部门其他说明
第二部分(公安局)2026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6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四、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五、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六、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七、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公安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四、202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五、2026年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公安局)2026年预算公开报表(附件)
一、2026年部门预算收支总表
二、2026年部门预算收入总表
三、2026年部门预算支出总表
四、202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五、2026年部门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细化到功能分类项级科目)
六、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明细表(细化到经济性质分类款级科目)
七、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预算表
八、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预算表
九、2026年“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
十、2026年项目支出预算总表
十一、2026年单位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2026年县级预算专项绩效目标表
第一部分 普安县公安局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能
(一)全面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以及上级公安机关的指示和工作部署,针对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对公安工作进行决策,制定具体的公安工作方案和措施,领导、监督、检查全县公安工作。
(二)全面分析研究全县社会治安状况及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提供社会治安方面的主要信息,并提出相应对策,为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决策提供服务。
(三)掌握影响稳定、危害国家安全的情况,切实控制、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敌对分子的渗透破坏,及时侦察现行反革命案件,维护社会政治稳定。
(四)预防、制止、侦查刑事犯罪分子破坏活动,组织指导当地重大案件和跨辖区重大案件的侦破工作,协调或直接指挥处置重大治安案件和突发事件。
(五)加强治安行政管理,依法管理社会治安、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危险物品和特种行业等业务工作,指导监督和依法查处危害社会治安秩序的行为。
(六)负责出入境管理有关工作。依法组织、管理、指导本县范围内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本地居留、旅行等有关管理工作。
(七)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协助县委、县政府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规定的各项措施,依法进行消防监督。
(八)依法监督机关、团体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本县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建设和业务工作;加强对全县党政机关、重点建设工程以及其它要害部门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
(九)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对社会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保护工作;负责信息安全等级保护工作的监督、检查、指导;组织实施网络监控工作。
(十)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机关依法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一)指导、监督全县公安法治建设。指导、监督或承办公安机关执法监督、执法过错责任追究、行政复议、听证、应诉、国家赔偿工作以及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报审工作;承办当地政府劳动教养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二)组织实施对到当地视察工作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省主管领导以及当地主要领导的安全警卫工作和大型社会政治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十三)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开展禁贩、禁吸、禁种、禁制毒品工作,承担当地禁毒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四)研究制定加强全县公安科技、信息技术、刑事技术、行动技术的方案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五)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装备、被装、经费等警务保障方案和措施;指导、监督所辖乡、镇派出所、科、队、室的警务保障标准和制度的落实工作。
(十六)按规定的权限,对武警部队执行公安任务实施领导和指挥。
(十七)研究制定全县公安机关人员培训、教育、宣传、优抚表彰等方案和具体措施;按规定的权限管理机构编制、警衔和干部人事等工作。
(十八)切实加强公安队伍的管理和建设。贯彻落实公安队伍建设的方针、政策,拟定、落实全县公安队伍监督管理工作制度,组织、指导全县公安机关督察工作,按规定的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或督办公安队伍重大违纪案件,指导公安队伍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建设。
(十九)组织、指导、协调对恐怖活动的防范、侦察和打击工作。
(二十)负责全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指导、监督维护道路交通秩序和交通安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的权限做好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管理工作;依法管理全县公路道路交通安全工作。
(二十一)指导林业公安业务工作。
(二十二)承办上级公安机关和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普安公安局内设:1. 政工室(正股级机构);2. 离退休干部室(正股级机构);3. 机关党委(正股级机构);4. 办公室(正股级机构);5. 警务保障室(正股级机构);6. 督察审计大队(正股级机构);7. 情报指挥中心(副科级机构);8. 法制大队(副科级机构);9. 政治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机构);10. 治安管理大队(副科级机构);11. 网络安全保卫大队(副科级机构);12. 刑事侦查大队(副科级机构);13. 禁毒大队(正股级机构);14. 经济犯罪侦查大队(正股级机构);15. 环境资源和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正股级机构);16. 特巡警大队(副科级机构);17. 交通管理大队(副科级机构);18. 医疗卫生所;19. 盘水派出所、茶源派出所、青山派出所、楼下派出所为正科级机构,其余派出所为副科级机构。
直属机构:1. 专项勤务保障中心(正股级机构);2. 普安县看守所(正股级机构);3、普安县拘留所(正股级机构)。
三、部门人员构成
普安县公安局行政专项编制(涉密不予公开),事业编制(涉密不予公开),工勤编制(涉密不予公开)。全额列入县财政预算。2026年年初在编人员292人,退休人员86人,遗属13人。
四、部门其他说明
无
第二部分 普安县公安局2026年预算安排说明
一、2026年部门总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总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0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9万元,相应安排部门支出共计10599万元,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4)科目8958.3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947.41万元,卫生健康(210)科目303.2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390.04万元。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
(二)部门总收入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收入共计105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59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事业收入0万元,占总收入的0%。
(三)部门总支出情况说明:
本年度部门支出共计10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1.78万元,占总支出的94.46%;项目支出587.22万元,占总支出的5.54%;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总支出的0%。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204)科目8958.33万元,占总支出的8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947.41万元,占总支出的8.94%,卫生健康(210)科目303.22万元,占总支出的2.86%,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390.04万元,占总支出的3.68%。
(四)部门总收支增减情况说明:本年度收入共计10599万元,比上年增加19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支出共计10599万元,比上年增加1983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
二、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财政拨款收入共计1059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0599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占财政拨款收入的0%),年初结转结余0万元。相应安排支出共计10599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04)科目8958.33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947.41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8.94%,卫生健康(210)科目303.22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2.86%,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390.04万元,占财政拨款支出的3.68%),年末结转结余0万元。本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983万元,主要原因: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
三、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共计1059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11.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94.46%;项目支出587.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5.54%。
按照支出功能科目类级区分:公共安全支出(204)科目8958.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4.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8)科目947.4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8.94%,卫生健康(210)科目303.2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2.86%,住房保障支出(221)科目390.0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的3.68%。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983万元,主要原因: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
四、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合计10011.79万元,其中:其中人员经费8812.47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88.02%;公用经费1199.3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的11.98%。人员经费主要是工资福利支出、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569.97万元,占人员经费的97.2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42.5万元,占人员经费的2.75%。公用经费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和其他资本性支出,其中:商品和服务支出879.32万元,占公用经费的73.31%;资本性支出320万元,占公用经费的26.68%。本年度部门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总额与上年相比,增加1983万元,主要原因: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
五、2026年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说明。
2026年共计安排“三公”经费15万元,比上年增加0.9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2万元,比上年增加0.12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公务接待费3万元,比上年增加0.18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公务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10万元,比上年增加0.6万元,增加的主要原因是普安县公安交通管理局于2026年并入普安县公安局共同进行收支核算,车辆编制增加。
六、2026年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政府性基金预算,因此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七、2026年部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说明。
单位没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因此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
第三部分 普安县公安局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2026年项目支出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项目支出共计安排587.22万元。其中:普安县公安局镇胜高速公路交通警察(巡逻民警)中队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高铁派出所工作经费项目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禁毒办工作经费项目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5%;武警内卫勤务保障经费项目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1%;拘押经费项目10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03%;2026年度表彰奖励经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5%;在职民辅警、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费项目40.1万元,占项目支出的6.83%;辅警服装费经费项目58.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0.02%;常态化扫黑除恶经费项目8.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45%;普安县天网工程二、三期建设工程增补部分项目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2026年新招专项勤务辅警项目3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11%;残疾人就业保障金项目54.8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9.34%;人民警察伤亡特殊补助金5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51%;代理记账服务费4.6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79%;驻村工作经费3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51%;驻村干部食宿补助项目3.96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67%;采购道路交通设施设备经费3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5.96%;公安交通网络专项服务费49.8万元,占项目支出的8.48%;普安县涉案车辆停车场服务费项目2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3.4%;酒醉驾涉案人员血液鉴定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5%;道路交通事故车辆鉴定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5%;道路交通设施设备运维经费5万元,占项目支出的0.85%;乡镇交警中队执法执勤用车租赁费10万元,占项目支出的1.7%。
二、2026年政府采购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运行经费(公用经费、车辆经费)财政拨款预算1199.32万元,2025年1200.21万元,比上年减少0.9万元,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
四、2026年度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说明
2026年初,本单位共有车辆59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59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
2026年初资产总额12453.98万元,其中:流动资产901.74万元,固定资产3211.8万元,长期投资0万元,在建工程8537.75万元,无形资产2.69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
五、2026年预算绩效管理目标情况说明。
2026年本单位纳入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管理,涉及财政资金10599万元,其中纳入绩效目标管理项目23个涉及财政资金587.22万元。部门整体支出年度续放目标是:基本支出10011.79万元是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行政运行经费,具体是:人员工资及五险一金,执法车辆运行及维修维护费,办公用纸、笔及打印耗材费等办公用品费,水电费及网络费,公务接待费,办公设备的维修维护费,办理公务活动出差的差旅费,工会费及福利费,保障在职人员津补贴、辅警服装职工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残疾人保障、在押人员给养、扫黑除恶、禁毒工作经费等经费等。项目支出587.22万元是拘押经费等专项经费。
六、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无。
七、部分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依据现行财政体制分享的税收收入和本级非税收入的总和。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一般公共预算资金。
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
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
事业单位经营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指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预计用当年的“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上年结转: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仍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转下年:指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原规定用途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指附属单位上缴上级的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预算绩效管理:是政府绩效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种以支出结果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模式,要求花尽量少的资金、办尽量多的实事,向社会公众提供更多、更好的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
政府采购:是指各级政府为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和政府借款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
联系人:黄洪 电话:7238146
普安县公安局
2026年2月26日

